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
1.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