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叶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记者看到一份题为“叶县人民政府关于漯河市天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宗地延长出让年限的批复”的红头文件,签发日期为2009年4月24日。该文件要求将这块地的使用权延期至法定最高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天泰公司提前没给业主说清楚,业主们是按照市场价购买的,但土地有效期不是70年,肯定有意见了。”孙副局长说,他们确实多次接到业主们的反映,县里领导也高度重视此事,为此重新对该块土地进行了地价评估,要求开发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补交出让金,但“开发商不配合”。
孙副局长说,“现在就卡在开发商那里”。经过核算,如果延长土地使用年限,漯河市天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需要补交27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但叶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发催交函和电话通知,对方始终未来办理。“我们没有强制执法权,如果不行的话,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原土地使用证。”
既然这块地要用于商品房开发,为何一开始不将土地变更为使用年限70年的住宅用地呢?孙局长说,这块土地原来是工业用的综合用地,但转让后用途变了,规划部门应该向建设部门发函,调整地价和出让金,“由于程序上出了点问题,造成了目前的现状”。
记者从叶县房管局获悉,目前天泰花园开发商还未取得房产总证,业主要想办理房产证,“还得等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