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ElectronicContract),是以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1.数据电文(DataMessage),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2.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DataIn鄄terchange,EDI),是指电子计算机之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信息结构的信息电子传输。
3.发端人(Originator),是指可认定是由其或代表其发送或生成该数据电文然后或许予以储存的人,但不包括作为中间人来处理该数据电文的人。
4.收件人(Addressee),是指发端人意欲由其接收该数据电文的人,但不包括作为中间人来处理该数据电文的人。
5.中间人(Intermediary),是指就某一特定电文而言,代表另一人发送、接收或储藏该数据电文或就该数据电文提供其他服务的人。
6.信息系统(InformationSystem),是指生成、发送、接收、储存或用其他方法处理数据电文的一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