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证,这些装备被一个叫SHUILIU0011的玩家盗走了,李宏晨找到游戏运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该公司却拒绝将盗号者SHUILIU0011的真实资料交给李宏晨,于是李宏晨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三次审理了这一案件并做出判决:被告北极冰公司在判决7日内恢复原告丢失的武器,并承担原告及其证人交通费住宿费总计1140元;诉讼费570元,原告承担370元,被告承担200元;原告提出的10000元精神损失赔偿则不予支持。
主要从事信息网络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曾担任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李俊慧分析说,此后大多数虚拟财产纠纷都模仿“李宏晨诉北极冰”案走违约之诉的民事诉讼程序。原告起诉运营商服务违约,保管不善,而判决结果多是恢复原状,即把丢失的虚拟物品再给原告提供一份,让来自虚拟中的纠纷在虚拟中解决。也就是说,这些案件都是在网络环境下解决,而没有延伸到传统现实世界。而近期几宗同类型案件则走的是刑事诉讼,而且最后法院追究的是盗号者的责任,盗号者构成了盗窃罪,这在虚拟财产定位方面与几年前相比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制订针对虚拟财产的法律法规,导致很多网民在丢失虚拟财物后投诉无门,执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难度颇大。广东省巨龙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会波认为,“网络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如果未定性前可以归为盗窃罪范畴”,事主可以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但“必需有两种证明方可立案,一种事主必须证明其确实拥有虚拟财产,另一种是有证据证明其虚拟财产确实被盗。如果两种证明具备,而且找到疑犯,就可定罪”。因为“现在全国人大还未就此立法,而且此种案件属于特殊盗窃案,也就是此种‘罪犯’可以按照‘盗窃罪’论处。
尽管几起网络游戏盗号案件被判为盗窃,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立法支持,对于虚拟财产的管理,性质和价值判定仍然存在诸多争论。
“虚拟货币的管理目前远远达不到现实中货币发行的严密程度,这就影响到了虚拟货币价值的判定。”网络游戏玩家CCT(网名)认为,“现在游戏里存在许多职业盗号者,他们通过盗取玩家帐号,将玩家的虚拟装备出售换成虚拟货币,甚至使用这些被盗的帐号开着外挂(网络游戏中的作弊程序)去打钱,这种获取虚拟货币的速度是非常惊人的,大量盗号者的存在将有可能在短时间内使虚拟货币飞速地贬值,而游戏运营商对于盗号者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往往还需要借助公安机关才能将其制止。而且,大部分网络游戏都分区分服,不同服务器之间的物价也有很大的差距,这也给虚拟物品价值的判定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对于玩家而言,许多虚拟物品损失却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补偿。网络游戏玩家北飘(网名)就对“魔兽世界”的运营商存在诸多不满,他向记者抱怨:“被盗号就不提了,反正最多也是恢复装备,我自己也没法追究到盗号者的责任,而由于服务器以及运营商的技术问题带来的虚拟物品损失则根本不知道该向谁投诉。有一次我打出一件装备,大约价值30个金币,但刚好服务器因为故障需要重新启动,等启动完上来一看,这件装备却因为‘回档’(网络游戏里因为技术故障造成的数据丢失)而不见了。我向在线的GM(网络游戏管理人员)投诉,结果GM告诉我说,建议我继续游戏以获得该物品。”
而虚拟财产的归属权究竟是谁,依然众说纷纭。绝大部分玩家认为,游戏里的人物,虚拟装备,虚拟货币,都是自己花费时间和金钱获得的,所以自己理应拥有所有权。而网易的游戏市场总监黄华认为:“这些所谓的‘虚拟财产’都是属于游戏开发者的,就像一个软件一样,著作权是属于软件开发者的。玩家只是游戏的‘使用者’和‘体验者’。”盛大的《热血传奇》在其用户协议上也有明文规定:“热血传奇网络游戏运营过程中产生并储存于盛大网络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但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个人身份数据信息除外)的所有权均属于盛大网络”。
如何解决诸多纠纷,明晰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上海法律界著名人士陶鑫良教授表示,今天,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应该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利益等方面,尽快立法。(吕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