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对网络隐私权的有效保护,成为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关键因素。具体到网络与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隐私权的保护涉及到对个人数据(包括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的保护隐私权的问题。
第二,电子商务活动需要保证活动的安全可靠,一般应建立信用认证系统、采取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严格的金融交易管理。安全认证需要的法律问题包括:信用立法、电子交易法等。
第三,电子商务是建立在用户和消费者信赖和认可的基础上的,因而消费者权益保护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者保护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消费者在接受在线商业服务、在线购物过程中权益的保护;另一个是消费者个人数据或信息的保护。这两类问题在传统商务环境下均存在,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产生了一些特殊问题或变得更加严重,以致各国形成一种共识:没有消费者信任体系的建立,就没有电子商务。
第四,世界各国正在寻求提高信息安全的法律手段。我国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对原有的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在这一作用力的推动下,人们将会看到越来越多的安全法规出台。当前,建设一个较为完善的网络法规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规范:网络资源的管理,包括域名管理、网络系统的建构;网络内容信息服务的管理,包括信息发布网站和电子公告牌的登记、审查、筛选,对网络使用人言论的控制等。
第五,我国还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研究,加快国家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步伐。由于电子商务所蕴藏着的巨大商机,因此,谁能够率先进行电子商务税收立法,谁就能够取得世界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主动权。笔者认为,应该在进一步研究电子商务涉税法律问题的基础上,对现行税法的一些概念、范畴、基本原则和条款进行修改、删除、重新界定和解释,并增加有关对电子商务适用的条款,从而达到对现行税法的修订和完善,以处理有关电子商务所引发的税收法律问题。
第六,由于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密切的联系,我们在进行电子商务立法的时候必然会想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对知识产权法的相应修改。在我们对知识产权法进行修改时,也应同时考虑到电子商务立法的要求。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涉及到网上销售出版物、音乐、电影和软件问题,域名和商标问题,电子版权管理问题,网络空间监控问题,网上纠纷解决问题,电子图书馆问题以及专利和数据库等问题。
第七,在电子商务,甚至电子政务等所有的电子化应用的过程,还需要更多的、对执行程序更细化的法规给予明确的指导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