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巨人网络的事件来说,这属于不当得利。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对下属游戏账户进行监管,当账户发生异常或接到举报时,公司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来进行调查,如调查属实,公司应返还不当得利。
鼠标一点,原本只转500元的操作,竟然转走14万余元近来,全国各地不少人在网购、网上交易、网上转账时遇到类似事件,而多数受害人的钱款最终都到了“巨人网络”所属的网络游戏账户上。
徐先生是吉林市人。2012年12月29日,他在延吉市一家宾馆里,通过房间内电脑上网登录中国联通(600050,股吧)网上营业厅,准备缴纳500元电话费。徐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都是用农业银行(601288,股吧)的卡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进行缴费。当天,他输入密码进行转账之后,手机上并未收到缴费成功的短信。再查询自己银行卡余额:除了转走的500元电话费外,卡内尚留有的143500元也被悉数转走。
“当时我觉得可能是网络出现了问题。于是我跟踪了网银的记录,发现这笔钱先是被划到了"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我再跟"支付宝"公司交涉,对方称这笔钱已经到了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账号上。”徐先生告诉记者。
徐先生表示,他平时经常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支付、转账,如网上购物、交水电煤费用等。然而发生这样的事却是头一次。之后,徐先生辗转联系到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人员向其证实确实有这笔款项转入相关账号,但在未经相关程序证实这笔钱确属徐先生所有的情况下,并不能进行返还,只能按相关流程对款项进行冻结。同时,“巨人网络”表示,此事为何发生,公司亦毫不知情。
事发当天,徐先生就向当地警方报了案。近日,徐先生和延吉市当地警员一同来到上海,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此事,目前正在处理中。而记者了解到,类似的案件徐州警方曾破获过,而当时被骗资金的转向也基本是巨人网络公司。
对此,记者采访了上海政法学院蔡一军副教授,他表示,就巨人网络的事件来说,巨人网络属于不当得利,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巨人网络有义务对下属游戏账户进行监管,当着账户发生异常或者接到举报时,公司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来进行调查,如调查属实,公司应该返还不当得利。蔡一军还表示,由于此前徐州警方破获过类似案例,而据了解,此案的大部分被骗金额也流入了巨人网络公司,就此表明,对于此事,巨人公司应该知晓此类事件,而在知晓的情况下,公司在技术方面并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来填补漏洞,从民法上来说,公司涉嫌与网络黑客共同侵权。
上海律师朱律师:一、如果是有黑客侵入,导致受害者受损,涉嫌盗窃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二、既然巨人网络认为其也是受害者,应当积极配合受害者及公安机关调查,而不是避而不见。三、如果巨人公司因此获利,受在者可以要求巨人公司返还不当得利。若多数人的钱款被划走后,立刻便被不法分子转入在“巨人网络”的网游账户,巨人公司在管理上有一定的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