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AdSense”是Google除“GoogleAdWords”之外的主要商业模式,由其在2003年6月提出,它用分成方式鼓励全球数量众多的企业和个人网站作为Google的广告发布渠道。此前,GoogleAdSense一直仅通过网络注册的方式进行线上营销。
据记者了解,一个月前,刚刚加入Google全球的周文彪,飞抵Google中国,具体负责“GoogleAdSense”中国业务。而线下营销模式则成为考验周文彪的开山之作。
据周文彪透露,线下营销模式由Google中国团队在今年6月独立策划和设计,并已在近日成立专门的技术小组针对那些已申请“GoogleAdSense”业务,流量较大、成长性较快的国内网站,提供关于广告融合、优化等内容的培训指导和评估支持。
作为GoogleAdSense线下推广的重要步骤,9月11日、13日和15日,Google分别在广州、上海和北京邀请部分流量较大的中小网站,开展“GoogleAdSense”合作伙伴研讨会。
实际上,“GoogleAdSense”是Web2.0热点理论———“长尾”效应(longtail)———的受益者。这一商业模式创新性地挖掘出了无力在传统媒介或门户投放巨额广告费用的中小企业市场,并确保广告主投放广告的精确性,从而将各网站、广告主和Google的利益进行充分捆绑和整合。
在此之前的2004年9月,“GoogleAdSense”向中国网站开放在线注册,内容包括“AdSenseforcontent”和“AdSenseforsearch”。前者指文字、图片内容广告业务;后者则指各网站可利用AdSense向访问者提供Google网络搜索和网站搜索功能,并通过搜索结果页上展示Google广告获取收入。
各网站主由此可以获得收益———当其通过“GoogleAdSense”获得的收入达100美元时,将收到由Google总部邮寄的账单。
不过,与“GoogleAdSense”在美国市场众人皆知相比,尽管国内部分IT网站也在线注册申请了“GoogleAdSense”,但真正获得收益的实为少数。
周文彪表示,中国互联网市场巨大而尚处发展初期是Google选择在中国试验的原因。显然,Google此举意在增强“GoogleAdSense”在中国的知名度和有效性,从而为其带来更多收入。
根据CNNIC于9月13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在用户首选(最优先使用)的搜索引擎中,百度首选市场份额继续攀升,达到了62.1%,占到了用户首选搜索引擎市场的6成以上,谷歌(Google)的市场份额为25.3%,同去年同期相比,下滑了8个百分点。
据百度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百度已有与“GoogleAdSense”模式类似的“网络联盟”,后更名“主题推广联盟”。2006年8月,百度完成了对其通路垂直细分的升级。
目前,百度“主题推广联盟”活跃会员已过万,在过去一个季度,百度在IT、金融、财经等领域的广告通路市场取得了200%以上增长率。Google方面则拒绝向记者透露目前“GoogleAdSense”中国的相关运营数据。关注新型在线广告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在9月13日上海“GoogleAdSense”合作伙伴研讨会现场,存储、视频分享网站Mofile宣布成为国内首家通过“GoogleAdSense”结算平台与播客进行收益分享的网站。
Google对Mofile项目的积极态度表明,Google正高度关注目前成长性最快的视频分享网站在线广告模式趋势。
全球第一视频播客网站—————YouTube———的成功充分显示了未满一年发展历史的视频分享网站正以互联网服务中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进入主流服务领域。虽然YouTube重要利润来源之一是“GoogleAdSense”,但YouTube目前还未与播客共享“GoogleAdSense”收入。
通过“GoogleAdSense”获得收入毫无疑问会增强视频分享网站内容提供者———播客———对视频分享网站的黏性。姑且不论这一分成模式是否会成为视频分享网站的趋势性模式,但对Google来说,Mofile此举或许会成为一个起点,对各种类型的大小网站提供关于“GoogleAdSense”采用方式的新思路。
“如论坛网站主可以设定发帖者也可通过‘GoogleAdSense’获取收入,这将是进一步的广告细分工作。”分析人士认为。当然,如果Mofile的方式被论坛网站效仿,最大的收益者仍将是Google。
当然,Google要进行“GoogleAdSense”线下营销的试验,还因为在全球市场这一模式已被拷贝,Google必须捍卫这一增长速度最快的收入来源。
根据Google2006年第二季度的财报,截至2006年6月30日,“Google
AdSense”(GoogleNetworkwebsites)今年上半年收入为19.25亿美元,占Google广告业务总收入的41.35%。而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增长了93.12%。
然而,在Google在此领域获利颇丰的同时,2005年底2006年初,雅虎、微软修改了以往的广告策略,分别推出了与“GoogleAdSense”模式相似的“PublisherNetwork”和“adCenter”,希望进一步向Google的在线广告领地渗透。
今年8月初,意识到MySpace流量巨大可能带来的广告收益,Google向MySpace支付了四年高达9亿美金的“GoogleAdSense”独家广告栏投放权。
这是“GoogleAdSense”第一次变被动注册为主动出击,但是很快,微软与大学交友网站Facebook签订了类似广告协议,以避免同时让MySpace和Facebook落入Google手中。
此外,尽管有封锁账号的权利,“GoogleAdSense”的商业模式还面临一个欺骗性点击的软肋。这曾使Google受累于多场官司。
今年8月2日,Google、微软和雅虎共同宣布将建立一个为如何识别无效点击或欺骗性点击制定标准的联盟。
“关于联盟,我们目前还没有得到更多消息。”周文彪说,“这是一个艰难而长远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