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分析:
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对中国的众多知名企业来说实在不是陌生的话题。我国的驰名商标,如王致和、茅台等早已在世界各地被抢先注册后要求中国企业高价“买回”。著名的电子生产商联想集团就因为商标在世界各地遭到抢注,最终被迫改变标志,在海外市场重头再来。如果说中国的商标被海外的小公司和个人为牟取暴利而抢注尚属意料之中,众多中国商标被同行业的世界级竞争对手,别有用心地在海外的重要市场比如美国、欧洲等地抢注,却出乎许多人意料。显然海外巨头抢注商标真正的目的,绝不是期待中国企业来出钱买回,而是通过控制中国企业在销售地的商标权,来阻止中国企业以自己的商标打开市场。这种抢先注册别人商标的行为,虽然表面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实际却是人皆可知的不正当竞争。
在商标注册制的体系下,我们无法通过改变规则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就只能学习规则、利用规则,在规则的范围内来保护自己。尽管海信商标被对手抢注,但是却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立刻提起诉讼,利用商标法中保护在先权利的规则,争取撤消对手的抢注商标,夺回属于自己的商标。普通商标被抢注,一般各国商标法里请求撤消恶意注册商标的时效只有5年。海信错过了5年的宝贵时间,只能在5年后以重金买回。这也给中国的众多企业敲响了商标保护的警钟。
成立于1995年的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东林)是国内新起步的节能灯生产企业。东林“firefly”(萤火虫)品牌节能灯,具有相当的市场知名度,并行销到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年,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向欧盟提出了针对中国节能灯行业的反倾销诉讼,初战中,东林电子与其他7家企业积极应诉,最终还是被欧盟课以66.1%的高额反倾销关税。
随后,东林电子发现,就在2001年6月,欧盟做出向中国出口到欧洲的节能灯产品增加66.1%高额反倾销关税仲裁的同时,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申请注册了“firefly”商标。2004年8月12日,东林电子方面公开质疑欧洲照明巨头欧司朗抢注商标的行为,但一时间却拿不到有利的证据,证明欧司朗公司为恶意抢注。但经过细致的调查后发现,欧司朗公司在注册该商标后3年内并没有使用,于是东林公司依此证据提起上诉,最终法院宣判欧司朗公司败诉。东林公司成功的利用法律手段拿回了“firefly”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