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鲍尔曼精心设计了几幅运动鞋的图样。他找了好几家制鞋公司,但却没有人理会他,倔强的鲍尔曼干脆自己请教补鞋匠,学会了做鞋,在一次运动会上,他的运动员穿上了由他亲手制作的、外表难看但轻巧舒适的鞋,结果跑出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比赛都好的名次。毕业后,耐特继续到斯坦福大学攻读MBA学位,而鲍尔曼则继续在大学里做田径教练和设计运动鞋。1960年,耐特毕业了。期间他在一个调查报告中提到,很多体育名将和普通运动员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打败阿迪达斯,让越来越多的运动员穿上日本生产的高质量低价格的跑鞋——Tigers(虎牌?。毕业后的耐特决定到日本去寻找一个机会。在日本的展览会上,耐特碰到了日本的虎牌运动鞋厂家,他自称是来自美国的“蓝丝带运动公司”,刚好虎牌需要一个代理商来打入美国市场,于是就把代理权给了这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拿到代理权的耐特立即找到了鲍尔曼,他们两个人出资500美元,组成真正的蓝丝带运动公司,成为虎牌运动鞋在美国的独家经销商,开始了最初的创业。这个“蓝丝带”就是“耐克”的前身。
耐克辉煌刚起步时候,没有仓房,耐特把存货放在耐特岳父家的地下室里,他和鲍尔曼两个人一个管财务,一个管设计,配合得十分默契。事实证明,他对市场的预测是正确的,这种低价运动鞋销量很好,第一年便销售了价值8000美元的货品。
耐特和鲍尔曼决定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他起名为耐克,这是根据希腊胜利之神的名字而取的。而NIKE这个名字,在西方人的眼光里是很吉利,易读易记,很能叫得响。他们很快推出了以“耐克”命名的运动鞋,并目设计了精美的商标。耐克那个著名的“一勾”商标十分醒目,具有视觉上的吸引力,以及运动鞋和其他体育用品应具有的那种动感,象征力量和速度。
为了做宣传,耐特和他的妻子亲手印制了耐克T恤到奥运会的预赛场上分发,但看见的人都问:“谁是Nike?”但在比赛中,耐特小小地出了一把风头,被说服使用这种新鞋的马拉松运动员获得第四名到第七名,而穿阿迪达斯鞋的运动员则在预选赛中获前三名。在运动鞋行业,耐克面临着激烈的竞争。耐特和鲍尔曼意识到:如果不能开发出比现在产品更好的新产品,就根本没希望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且,到目前为止,美国鞋商生产出来的还远比不上前联邦德国阿迪达斯公司生产的外国鞋。1975年,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鲍尔曼在烘烤华夫饼干的铁模中摆弄出一种尿烷橡胶,用它制成一种新型鞋底,在这种华夫饼干式的鞋装上小橡胶圆钉,使得这种鞋底的弹性比市场上流行的其他鞋的弹性都强。这种看上去很简单的产品改进,成为耐特和鲍尔曼事业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