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招商引资主战略不动摇。各乡镇街、区直各单位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抓手、首要任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继续实行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2、强化部门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拿出5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抓招商,确定一名副职专司招商,组建小分队常年招商。打捆组合招商的牵头单位负责人要负责组合单位的招商工作。区招商局要加强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与指导,定期开展招商培训和招商信息发布。
3、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继续实行招商引资责任组制度和重大项目领导联系制度,设立招商引资擂台榜,按月通报招商引资实绩,足额缴纳招商引资保证金。定期开展督查调度,研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要求,每季度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参加对招商引资进度落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要求其说明原因。
4、严格兑现奖惩。实行任务指标、招商项目和招商主体三结合,完善考核办法,允许单位组合招商,未参与组合招商的单位不得通过分割引资额搭车完成招商任务。对完成和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公开奖励或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一年诫勉,移岗专抓招商,连续两年完不成任务,引咎辞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具体奖惩实施细则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