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受裁”后的微软“视窗”产品市场反映平淡损失惨重,微软因此花了不菲的代价进行抗诉,然而,望眼欲穿的微软等来的是今年9月17日的初审判决:维持原判!当天,微软股票大跌。
在全球经济总体腾飞的态势下,欧盟在反垄断方面重拳频出,不断刷新罚金记录:2001年,8家参与非法卡特尔的维生素生产企业被罚总额8.85亿欧元,今年2月,5家结成非法卡特尔的大型电梯公司被处以9.92亿欧元罚款。
作为游戏规则制定者,欧盟有着生杀予夺般的大权。并不缺钱的欧盟在每次判决后都获益匪浅,“其行为本身就是为了更大的利益!”也是在今年9月,遭受又一波反倾销波折后中国泉州某著名鞋企老板曾如此感慨道。他的话反映出在欧盟遭遇市场经济挫折后所有人的心声。
尽管欧盟在处罚金时不可能没有顾虑,但事实上的胜利让其欢欣鼓舞般并未止步不前,相反,将一记又一记老拳连续打出:今年10月,1日欧盟委员宣布对全球第二大手机芯片制造商美国高通公司“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发起反垄断调查;3日,欧盟发表申明已对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收购瑞典Telelogic公司的交易申请展开深入的反垄断调查,同日对威士国际组织(Visa)处以1020万欧元罚款,以惩罚这一全球信用卡巨头拒绝接纳摩根士丹利成为其会员。
事实上,欧盟的“大棒制裁”维护了成员国的经济利益。“欧盟的举动从经济上说,是为了保护欧洲软件开发公司的利益,通过对微软的惩罚性措施来给欧洲的软件公司‘充血’;而更重要的是从信息安全角度出发,担忧电脑操作系统都捏在一个外国企业手中,会构成某种无形的潜在威胁。”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王中美副研究员这样分析微软事件,“但欧盟的做法是否有着滥用权力的嫌疑?”
据悉,目前大多数国家都鼓励技术创新,企业若通过自身研发或联合研发新技术取得市场优势乃至垄断地位,便可以豁免于反垄断法。但若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妨碍公平竞争,政府则有权依据反垄断法进行监管。
然而,该如何判断企业是保护还是滥用技术优势,政府是合法还是滥用干预手段?欧盟的反垄断体系其严密程度固然值得称道,但问题在于,反垄断法在经济学与法学上的依据和尺度相对模糊,如果滥用,势必会对经济带来恶劣影响?
纵观几年来欧盟在反垄断法上的作为,欧盟在反垄断领域的大力出击固然树立了榜样,令人担忧的是,其中一些处置方法是否会令后来者“谈欧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