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甲方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网站平台,拥有网站的最终所有权及其开展各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2.甲方负责筛选、评审、裁定供货厂家或商家的品牌、品质及服务,决定合作对象与方案;
5.3.甲方负责各项业务费的统一收取、管理及追讨。但在发生追讨困难时,甲方不承担垫支的义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
5.4.甲方负责乙方开展业务时送样样品及工程单位指定的品牌或产品的样板采集、配送等服务;(备注:限方便提供样板的产品,且邮寄采取到岸付款的方式)
5.5.甲方负责产品质量的审查、监控,产品价格的比较,以确保产品的性价比处于行业的相对优势;
5.6.甲方自行负责网站建设、维护、管理及其总部业务营运的基本费用。
6.1.乙方自签订协议起,必须积极组织宣传推广和实地业务洽谈、推广、公关等活动,在乙方有实质性进展的条件下,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当地独立合作权;
6.2.乙方不可以借用网站名义,从事有损国家、社会及其它团体与个人的活动,不可以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3.乙方不可以借助网站名义,自行独立操作业务活动,否则查处属实,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合作经营权,并扣除全部计提;
6.4.乙方必须向甲方真实反映开拓中工程项目的具体工程名称,由甲方提前向厂家报备,做好报备保护。乙方不可以隐瞒甲方参与厂家及商家当地代理商或厂家直接参与工程项目不报,恶性参与竞争中,由此引发的厂家断货,商家索赔的后果均由隐瞒方负责;
6.5.乙方利用甲方平台,私自经营违反甲方及厂家规定经营的项目,乙方需承担因此引发的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力因此而单方面取消其合作经营权,扣除乙方在甲方的业绩计提款作为处罚;
6.6.乙方负责当地业务的开拓、维护及服务等工作,并自行承担因业务需要所需的各项费用和责任(包括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的责任)。因产品质量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供货方直接承担责任,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但有责任协助解决。
7.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定期、不定期的通过各种方式向乙方提供营销推广技巧方法、行业动态、产品质量识别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与交流;
7.2.甲方有责任尽可能的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宣传推广网站,提高网站的知名度与认知度;
7.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开展当地宣传推广,乙方可以以美人居团购网某市县的博客名义开展网络营销推广,但乙方必须自行遵守各网站博客规则,不搞恶意宣传以至于关停博客,损害整体名誉和利益。
8.1.甲方目前所从事业务的基本框架是专营美化人居环境的各类材料及艺术品、装饰品,专业从事买卖双方的业务中介服务,不承担物品交易的垫资、物流及产品质量的责任;
8.2.甲方所提供商品报价均为厂家或商家指定的提货地点的提货价格。不含装车费、运输费及卸货费;
8.3.产品发货厂家、商家均采取款到发货的原则。大型工程业务一般均采取订金排产的原则。若采购方坚持要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则需有第三方提供垫资并加收合理利润空间方可运作。
9.甲乙双方均需向对方提供真实的姓名、证件复印件、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
10.在协议有效其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11.本协议签约地点为广东佛山。双方若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