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22日,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审议通过了《零售市场工作组织法》,从法律上对俄罗斯政府的命令予以确认。同时规定,在今后的俄罗斯商品零售市场上,本国生产者的摊位应当至少占有20%的份额,食品市场上至少占50%的份额。
建议我国企业和商人转变在俄经营方式规范个体华商的贸易行为,提高贸易行为的档次,逐渐以公司注册法人的身份取代以往的个体自然人身份,采取委托俄罗斯人经营,雇用俄罗斯人零售等方式,实现经营方式的转型。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对俄罗斯民众的亲和力,适当考虑商务活动本土化,合理雇佣俄罗斯职员,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有可能在俄罗斯长盛不衰。
改变固有对俄罗斯市场的看法。随着国民经济连年快速增长,俄罗斯人均GDP已从1999年的1700多美元增加到目前的8000多美元。俄罗斯的市场状况,居民的消费结构和档次均已发生很大变化,要认真研究俄罗斯市场,合理安排对俄出口的商品结构。
充分利用2007年俄罗斯举办“中国年”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推介优秀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商品,让俄罗斯民众了解21世纪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商品。
俄罗斯《零售市场工作组织法》的颁布实施并非没有先兆。早在2006年10月16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就公开督促政府部门采取措施,整顿各商品市场秩序,保护俄罗斯公民权益。2006年11月17日,他在会见“统一俄罗斯”党代表时说,俄罗斯在吸引外国劳动力时应首先考虑本国公民的利益,切实把外国务工者吸引到本国劳动力短缺的领域。普京强调,必须以法律形式规定零售市场统一运作规则。俄罗斯政府的相关政策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
俄罗斯政府出台上述法令有两个直接目的:一是整顿商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组织行为;二是保护本国劳动者利益,确保本国劳动者在低端劳动力市场的广泛就业,限制低技能的外国劳动者在俄就业。
由于事发突然,又涉及到多方切身利益,上述法令一经颁布,立即在俄罗斯国内外引起轩然大波,叫好声、质疑声和反对声此起彼伏。叫好者认为,此举切实保护了俄罗斯公民的权益,维护了俄罗斯国家的利益,有利于规范商品市场。质疑者抱怨,此举将给俄罗斯零售市场造成严重打击,俄罗斯消费者,特别是低端消费者的利益将受到极大损害。反对者认为,这是民族利己主义的表现,是政府对近年来俄罗斯社会日益增强的排外思潮的妥协和纵容。
面对这种局面,俄罗斯高层领导人不得不亲自出面加以安抚。总统普京发表声明称,此举纯粹是为了整顿批发和零售市场秩序,目的在于保障本国人民利益,并非排挤外国进口商品和外国商人。第一副总理梅德韦杰夫在回答中国网民问题时也反复强调,新法令的出台“宗旨是为了改善俄罗斯总体贸易环境,使俄罗斯的市场更文明、现代,更符合消费者利益,相应法律并不排挤外国人,而是希望贸易能够在更严格的国家监督下实施,能更考虑到商品安全以及为俄罗斯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