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9年12月31日前在市工商局及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年检内容为外商投资企业2009年度运营情况。
二、201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
三、年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网上申报成功后,商务、统计部门视同企业已参加联合年检;财政部门在确认收到企业另行上报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后,视同已参加年检;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市工商局及其下设在各区县和开发区的25个工商分局可为企业就近办理工商年检盖章手续;北京外汇管理部按其网站公布的年检程序,为企业办理确认年检通过的相关手续。
四、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在京外商投资企业,除参加工商总局年检外,还需参加北京市商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联合年检及外汇年检。
五、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基层联合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主动为企业办理年检提供方便,把贯彻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六、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七、各单位要加强年检数据信息共享,加强统计分析,充分利用网上年检提供的信息资源和数据,深入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入资情况、运营情况以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