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动产抵押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允许抵押给担保机构,法定登记机关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3.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4.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登记质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6.以车辆抵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核发车辆证照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
7.以林木抵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林木所在地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属国有林场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其所属的上级主管部门。
8.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法定登记机关为证券登记机构。
9.以船舶抵押的,法定登记机关为核发船舶证照的船舶登记管理部门。
10.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法定登记机关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
11.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软件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法定登记机关为依法核发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机构。
12.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定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