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地进行的户籍改革,社会广泛关注,也有不少人对这种改革的效果和意义表示怀疑。
“任何松动城乡二元体制的措施都有积极的意义,现在一些地方开始推进户籍改革,逐步取消至少是形式上的城乡身份区别,可以说是启动了户籍改革的第一步。”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说。
同时,张千帆认为,目前的地方户籍改革,大都局限于取消形式上的户籍歧视,即户籍登记上体现的城乡不同身份,而实质上的户籍歧视是指根据户籍身份产生的各种差别待遇,如社会福利、医疗保险、基础教育等,“实质歧视的取消显然还有待时日”。
许多专家认为,户籍改革的关键,是户改以后二元结构要改变。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没有实际意义。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孙明山建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随着各地户籍改革的陆续推行,人们对全国性的改革产生了期待:会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时间表吗?对此,专家学者的意见比较接近,均认为制定全国统一的户改时间表不切实际,不应该全国“一刀切”。
孙明山认为,在户口迁移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调整方面,既要确保基本政策的全国统一、又要兼顾各地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城市的综合承受能力,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具体的实施细则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比如,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等人口压力较大的特大城市,应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户口迁移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满足群众的落户愿望,防止人口过度膨胀。
还有专家指出,户籍改革应当允许各地有不同的模式和不同的探索,也应当有快有慢,不应该有统一的时间表。
张千帆认为,不应该规定硬性的时间表,也不表明户籍改革就可以遥遥无期、完全依靠各地政府自觉。中央层面还是应该有个大致的日程,至少要监督各地户籍改革不断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