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政府对市场准入政策的逐步放宽,非国有经济已经比较广泛地进入了国民经济的各个主要领域。非国有经济在GDP中的比重(按当年价格计算),从1978年的42.2%上升到1999年的66.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按不变价格计算),从1995年的14.4%上升到2001年的45.8%.民间投资呈加快趋势。国家统计局统计数字表明,1996—2001年,国有经济的投资增长呈现下降的趋势,而同期民间投资则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2001年全社会总投资增长13%,国有经济投资增长6.7%,而民营经济中的个体经济投资增长15.3%,股份制投资增长39.4%.1996年国有经济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为52.5%,2001年下降到47.3%,同期民间投资的比重由35.7%上升到44.6%.预计今后几年,民间投资将逐步成为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来源。
第二.民间投资已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中占有较大份额,但在一些国有垄断部门尚待加快进入
目前,在全社会投资中,民间投资比重与国有投资比重已相当接近。2001年,国有投资占47.3%,民间投资占44.6%.民营经济已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众多部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例如,在37个工业大行业中,民营经济的增加值所占份额已超过50%的有:有色金属、食品、家具、文教体育用品、电子通讯设备等24个行业。这种状况,有力补充了国有经济空白,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基本力量。今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全面进军,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从总体上看,垄断行业仍旧是国有经济相当集中的领域,民营经济有待于进入。
第三.民间投资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就业机会,成为增加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1990—1999年10年间,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减少1774万人,集体企业净减少1837万人;同期,私营个体企业却净增2796万人,外资企业净增546万人。现在,在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超过6000万人,吸纳了社会大部分就业人员,已经成为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今后,民间投资应进一步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途径。按照奥肯定律,失业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实际产出少于潜在产出的差距将增加2.5个百分点。由民间投资形成的民营经济增加了就业,提高了就业率,可见,民间投资已为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