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贯彻实施信贷政策是各级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切实加强信贷政策指引,促进全省金融平稳运行、信贷投入稳定均衡增长,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截止6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3530亿元,同比增长23.8%,高于全省gdp预计增幅8.4个百分点,金融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日益明显。但是,当前金融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关注和应对。如新的信贷增长点有待培育,信贷增长的均衡性、稳定性需要增强;信贷结构有待优化,资金配置效率需要提高;金融创新应有新突破,金融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等。这表明,为了实现2010年全省贷款投放“三个高于”(全省贷款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高于全省gdp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占比高于上年)的目标,在持续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我省金融部门需要下更大的功夫、做更多的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为此,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份文件,从继续保持信贷稳定均衡增长、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大力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意见,希望为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意见》通过哪些信贷政策,来促进信贷结构调整,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答:根据湖北经济发展的特点,《意见》主要从“扶优”、“扶弱”、“扩内需”等方面来引导信贷投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一是积极实施“扶优”信贷政策。围绕支持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围绕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为核心的“两圈一带”建设,不断完善同城化的信贷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银行的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保证对钢铁、汽车、石化等传统支柱产业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促进产业转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立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对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国家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和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节能减排企业、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加大支持力度。
三是继续落实“扶弱”信贷政策。认真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扩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分支机构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围绕“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认真做好各项金融支持工作。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改进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民生金融服务工作。
为使信贷政策落到实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强化信贷政策实施导向评估制度。采取按月统计、按季监测、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对金融机构落实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三农”、中小企业、低碳经济、民生工程、启动消费等方面的信贷政策进行引导、监督和评估,提高信贷政策实施效果,发挥信贷政策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促进作用。评估结果将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并与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系统和市场准入、综合执法检查等相结合,达到奖优促劣的效果。
问:多样化融资渠道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分散金融风险。在保持信贷稳定均衡增长的同时,《意见》是否还考虑进一步拓宽企业的其它融资渠道?
答:发展多元化融资是一项重要的金融工作。这次我们在《意见》中提出,从三个方面拓宽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一是积极发展债券融资。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创新与发展的机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产品及政策,做好企业发行前的辅导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企业运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等多种债券融资工具,鼓励多个企业联合,或以产业集群、工业园区企业打包方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融资。二是积极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通过银行信用扩展企业信用,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大力发展信用证、保函等中间业务,解决企业贸易资金需求。三是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融资。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提供政策支持,在企业申请开立境外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外汇登记、发行股票、债券募集的外汇资金汇回境内结汇等方面,减化审批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支持企业开展贸易融资,将短期外债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业务。
问:日前,温家宝总理强调既要扩大内需,又要稳定外需,《意见》在支持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外需稳定方面是否推出了新的举措?
答:《意见》围绕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出了支持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三项举措。一是实施“大企业、大项目”直通车外汇服务。要求外汇管理部门和外汇银行对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必要时进行上门服务。做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出口收汇网上核销试点,支持条件成熟的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即期结售汇业务。二是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取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事前审批,便利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集中管理外汇资金,便利境外投资企业后续经营发展。扩大县(市)外汇管理权限,引导商业银行在县(市)开办外汇业务,为县域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服务。三是全面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帮助我省外贸企业控制汇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
答: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际上也是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投入。正如《意见》提到的,下一阶段我省将从以下三方面提升支付结算效率:一是推进支付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的规范和引导,大力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引导各银行机构合理布局服务网点,逐步形成以银行机构资金汇划系统为基础,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骨干,第三方服务组织支付系统为补充的、比较健全的支付清算体系。力争到2012年实现城市大型社区、商贸区、农村乡镇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目标。二是推广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活跃城乡贸易。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出台公务卡消费强制性目录和指导性目录,推动公务卡在预算单位的应用。加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争取到2012年底,全省二级城市以上的重要商务区和商业街、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商业服务网点,以及商品交易市场、房地产和汽车等大宗交易均可以受理银行卡。积极推动金融标准ic卡应用,推广社会居民缴费“一卡通”,实行公用事业费用集中代收付,方便社会公众小额零星支付结算。三是进一步发展国库直接支付。对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对救灾款、应急资金,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涉农补贴直接支付力度,继续扩大涉农补贴直拨农户试点范围;进一步优化退税流程,减少环节,加快退税资金的拨付,及时将退税资金拨付到进出口企业。全面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方便纳税人,加快预算收入入库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实现全省100%县(市)区覆盖。将土地转让等其它非税收入纳入国库收支管理,确保国家预算资金的收支及时和安全。
问:创新不足依然是制约我省金融发展的主要问题。根据这次省政府转发的《意见》,准备从哪些方面推进我省金融改革和创新?
答:主要从三个方面着力推进。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测管理,运用支农再贷款、存款准备金等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引导协调和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使其扎根农村,做实县域,保持县(市)法人地位稳定,不断增强支农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就信贷资金配置、信贷营销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等进行积极探索,形成具有湖北特色的大型银行服务“三农”新模式。
二是进一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增设小额贷款公司。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和日常监测制度。尽快成立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和自律管理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加大信贷市场产品创新力度。重点推广“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龙头企业+种植基地+行社联合+财政贴息”等信用模式,积极探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水域经营权为抵押物的担保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信贷积极介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中介组织+农户”、“企业+农户订单型”等联结方式。积极利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政策,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订单质押、保理业务、信用证等业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
问: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有助于更好发挥信贷政策的作用,营造我省金融支持环境的重点在哪些方面?
问:为了落实《意见》,下半年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重点采取哪些举措?
答: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金融机构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第一,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保持信贷总量均衡适度增长。引导全省金融部门在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的同时,抓住经济结构调整的契机,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深入了解全省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进一步开展信贷客户培植工程,大力挖掘和培育新的信贷载体,主动做好优质项目的储备、营销工作,努力做好项目储备营销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政策调控要求的有效对接,用足用好信贷资源,保持信贷总量的均衡适度增长。
第二,严格把握信贷投向和节奏,确保信贷资金合理有效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坚持“有保有控”的原则,着力调整信贷区域结构、行业结构,优先保证续建在建重点项目、新兴产业、绿色产业、民生工程、“三农”和优质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的贷款以及劣质企业的贷款,努力满足生产性企业的有效贷款需求,同时保持贷款投入在月度、季度间的合理分布,推动经济在结构调整中平稳快速发展。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强化信贷导向评估制度、加强对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价,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三农”、中小企业、消费领域等方面的信贷投入,通过信贷结构的优化配置来保持信贷总量的稳定均衡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两项试点工作,努力为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二是在武汉城市圈特别是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重点是深化和落实省部战略合作协议,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完善信用征信体系,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改革试点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切实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三是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专营化步伐,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中小企业营销模式,推广“襄樊金融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四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不同区域、不同客户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五是继续推动扩大直接融资,积极发展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票据,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第四,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督促金融机构在加大信贷投入、优化贷款投向和期限结构的同时,合理配置负债结构,保持资金来源的充足性和稳定性,实现资产负债的合理均衡。密切关注信贷集中度偏高、存贷款期限错配、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变化等可能导致的风险,前瞻性地采取预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