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统一的坏帐核算方法。企业坏帐损失的核算均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金实行“月末调整”,使各月间损益具有可比性;统一坏帐损失的计提比例,使各行业、各企业之间进行公平竞争。坏帐准备金的计提应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规模、应收帐款数额的大小,由企业决定是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还是“帐龄分析法”。若采用“帐龄分析法”,应收帐款按拖欠期限的长短划分为若干区段,主管财政机关在充分调查研究不同行业的基础上,确定无行业差别的各个区段上的坏帐准备金计提比率。
2、调整“坏帐准备”帐户结构。“坏帐准备”帐户的结构为:借方登记本期经特定程序批准后核销的坏帐损失,贷方登记已提取的坏帐准备金的期初余额。每月末根据期末“应收帐款”帐户的余额应提取的坏帐准备与月初“坏帐准备”余额的差额作一笔调整分录,调整“坏帐准备”帐户的数额。这样,应收帐款的月末余额与坏帐准备的月末余额保持一定的比例,两者的差额反映了企业应收帐款的净额。
3、加强应收帐款的管理。企业必须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情况,确定合理的信用标准。如果信用标准太低,虽然增加销售收入的可能性增大,但会因客户拒付而造成坏帐损失的机会增多。在与客户进行赊销业务往来前,企业应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合理预测其偿债能力后,才作出是否同意赊销这一决定。
对超过约定期限尚未归还的各项应收帐款,要采用不同的催帐手段,尽量避免坏帐的可能。如果实在是催收无望,可通过法律提出偿还债务的诉讼。
4、建立坏帐损失的考核指标。指标可包括绝对额指标,如本期核销坏帐数、本期回收已核销坏帐数,以及相对数指标,如应收帐款周转率(回收应收帐款总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坏帐损失率(本期核销坏帐数/期初应收帐款余额)。这些指标应纳入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体系,定期与企业以往各期的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判断企业坏帐损失管理制度是否恰当。
5、设置核销坏帐备查帐簿。企业对已核销的坏帐应设置备查簿分类记载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原因、欠款时间,欠款批准人和经办人,核销数额、核销条件、核销批准机构和批准人员,后续管理措施等情况。备查簿应长期保存,便于日后核查。对核销的应收帐款,主管财政机关或主管部门财会机构应有计划地进行抽查,不可一核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