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以来,当人口老龄化的“银色浪潮”席卷全球,经济全球化让市场的拓展撑破了民族国家的辖权,在新的风险和新的社会危机面前,福利国家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遭受了从价值体系到政策体系的全面挑战。从价值体系来看,新的形势下的社会保障既要保有传统的社会公正的理念,继续对国民实施有效和必要的保护,同时又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本国经济起到积极的作用。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是新时期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
在世界银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障的制度框架之下,国家不再是社会保障的唯一责任方,政府将原来由国家负责的社会福利计划改由国家、企业、个人、社区共同承担,将某些福利计划私人化和市场化。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安排上,国家运用国家权利建立和培育私人养老金市场。在社会保障私有化的进程中,各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对现收现付的公共养老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补充,亦或完全的替代。
企业年金在欧洲称为职业养老金,美国称私人养老金计划。这种养老金计划是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雇主或者行业协会、工会等组织为雇员建立的职业养老金计划。按照建立与参与的自愿性和强制性,企业年金可划分为自愿性企业年金与强制性企业年金。建立自愿性企业年金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雇主自主决定是否为雇员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雇主和雇员自愿供款。建立强制性企业年金的国家和地区如澳大利亚、冰岛、中国香港等以及较多的南美国家,法定强制雇主为其雇员建立企业年金,私人机构市场化营运。目前全世界有32个国家先后建立了强制性的企业年金制度。
相对于自愿性企业年金,福利国家的强制性企业年金制度,如澳大利亚的超级年金制度,瑞士的职业年金,冰岛的企业年金制度等等,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愿性企业年金带来的覆盖面狭窄,加剧贫富差距,与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金脱节等问题。强制性的建立与参与促使几乎所有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到雇主的养老责任以及国家在税收上的优惠,从而避免企业年金制度仅仅成为富人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