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身份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住址、居所、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工作单位、职业、学历等;
(2)商业信用记录:在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使用等有关记录,在商业银行发生的其他信用行为(包括不良行为)记录,以及个人与其他商业机构发生的信用交易记录;
(3)社会公共信息记录:与个人信用有关的偿还能力、个人纳税、参加社会保险、交纳各种公用事业费用以及个人财产状况及变动等记录;
(4)特别记录: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和职业稳定性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
个人信用评级涉及的范围、内容非常广泛,既有客观的、法定的必然程序,也有主观的意见。从法定程序而言,凡个人参与资本项目、融资等,必须由法定的个人资信评估机构对个人的准入按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就个人主观而言,如个人申请消费信贷、开办独资企业、参与企业兼并、拍卖、合股、联营等,由个人提出,个人资信评估机构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