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客户评价暂行办法》已于1999年10月20日经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立即转发所属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总行。
(1999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第3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防范风险,发展优质客户,提供信贷业务决策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客户评价(简称客户评价)是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力作出全面的评价,由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量分析组成。 第三条客户评价的对象是指建设银行已经或可能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客户(未能按一般财务会计准则核算的客户)可比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也可就具体的授信需求单独考虑,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控制量的测算。对固定资产项目贷款的评估依据有关的项目评估办法执行。 第四条客户评价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还债务能力的相对尺度,主要从客户的市场竞争力、资产流动性、管理水平等方面评定。 第六条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和F级。AAA级客户:客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达到经济规模,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很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很有价值。A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很强,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很好,管理水平高,具有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价值。A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流动性好,管理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对建设银行的业务发展有一定价值。B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一般,发展前景一般,流动性一般,管理水平一般,企业存在需要关注的问题,偿债能力一般,具有一定风险。B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较差,发展前景较差,偿债能力较弱,风险较大。B级客户:客户市场竞争力,流动性和管理水平很差,不具发展前景,偿债能力很弱,风险很大。F级客户: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的客户,或贷款分类结果为可疑和损失类的客户。 第七条客户信用等级根据客户得分进行评定,F级客户不评分,根据条件直接归类。客户信用等级得分S计算表见附件1、附件2(对经营多种行业的客户要选择主导行业的参照值)。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连续两个结息日拖欠利息或本金逾期6个月以上的客户、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以下(含次级)的客户,原则上其信用等级不得为AA级以上(含AA级);欠息超过6个月或本金逾期超过12个月以上的客户,原则上其信用等级不得超过BB级(含BB级)。
------------------------------------------|信用等级|AAA|AA|A|BBB|BB|B||------|-----|----|-----|-----|----|-----||信用等级|||||||||1|0.97|0.94|0.88|0.84|0.8||系数V |||||||------------------------------------------
D为目前客户的全部负债扣除客户对建设银行的负债。F级客户的授信控制量直接定为零。 第十五条在测算出授信控制量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提出对客户的授信总量建议值。(一)客户的客观信用需求;(二)预计客户从其他银行取得信用或归还其它银行信用的情况;(三)建设银行的信贷政策。 第十六条对客户的授信总量建议值原则上不得超过测算出的授信控制量。超过授信控制量的,必须在客户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建总发字(1995)第116号)附件]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将根据内外部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信用等级评定、授信控制量测算公式及有关参数的指标及计分标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