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记者发现,作为交易重要指标的信用度,在各个网络交易平台上的形成过程却非常简单。
以淘宝为例,在使用支付宝服务成功完成每一笔交易后,买家有权对卖家的交易情况作一个评价,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类,“好评”加一分,“中评”零分,“差评”扣一分。
“皇冠”、“钻石”级别正是通过这一加分扣分环节实现的,当用户积分累积到250分以上时,即可升级为钻石店;累积到10000分以上时,升级为蓝色皇冠店;累积到50万分时升级为金色皇冠店。这其中每个级别又细分为5个小等级。
除此以外,商品的买家在交易结束后还可从“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等4个方面对该店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结果会显示在该店铺的页面上。
有网店卖家向记者透露:“请人帮忙拍下一件商品,付款之后店主把钱归还但并不发货,这样虚晃一招,淘宝上的一笔‘真实交易’就诞生了。但是这种刷信用的速度太慢,真正导致信用炒作泛滥的原因在于‘刷信用平台’。”
据了解,2006年年底,一个叫杜朋运的人最早组织人员专门开发了一套系统,为想尽快获得高信用等级的淘宝卖家提供刷信用服务。
杜朋运后来曾在媒体上公开其刷信用的手法,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为互刷,将有意向炒信用的卖家组织起来,提供一个平台,大家互相拍商品提高信用。其二是由用户直接付费,由平台组织各地的专职买家来购买店主的商品,平台将收入与职业买家分成。由于这样能迅速组织起大量的买家来购买商品,因此刷信用的速度最快。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专门进行炒信用的公司和个人平台数量猛增,一时形成大大小小近500家的局面。时至今日,只需在网络上搜索“刷信用”,仍会跳出数十种“刷钻网站”来。
“信用其实是内涵比较丰富的一个概念,仅仅靠买家主观对于卖家的评价建立起来的虚拟信用体系,有着先天的不足,甚至可以说是完全靠不住的。”被业界称为“中国电子商务之父”的王峻涛对国内目前这种信用评价体系非常担忧,他告诉记者,作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程的见证者,他最不愿意看到电子商务中炒信用、售假这种事情泛滥成灾,“如果继续下去,那么这个行业就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
“信用评价体系要完善,要能呈现一个客观的评价。”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说,目前信用评定的标准是将每一笔交易都纳入信用评定,但是由于买家实名制很难落实,这样的信用评定就有难以弥补的缺陷。现在有必要引入专业的、客观的第三方来进行评价,将线上和线下的成功模式进行整合,进而形成一套更有效的评价体系,同时也要求执法部门和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王峻涛则认为,如何引入第三方参与到评价、确认甚至整个信用评价中,这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
事实上,脆弱的网络交易诚信体系已经引起了国家工商总局的注意。
在新发布的暂行办法中,国家工商总局也提出要鼓励、支持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建立网络诚信体系;要鼓励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为交易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服务,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但是,“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介入监管,却似乎没办法了。”有业内人士说,暂行办法中仅提出“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对此,王峻涛认为,仅仅将原来在地面上使用的那套监管办法搬到互联网上是不行的,“交易环境和经济环境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网络上的情况差异就更大了,所以工商部门应该要多一些创新,既要保护电子商务的繁荣,又要最大程度地打击互联网上这种不公平交易活动”。
“事实上并没有那么难,稍微想想就会知道有些事是可以做的,过去完全就是一种不作为的状态。”对于炒作信用已成泛滥之势,王峻涛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不作为事实上是一种放纵,“网络交易和实体交易一样,都属于工商行政部门管理,既然有这个职责,那就应该管好这摊子事。”
“互联网上的交易问题很复杂,很多问题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之间进行更好的协调配合。”阿拉木斯说,譬如对售卖假货的网站进行处罚是工商部门的职责,但如果要关停这个网站就是工信部门的职责了。而目前工商部门出台的这个暂行办法显然无法覆盖这个方面,其他相关部门缺乏执行依据。
此外,阿拉木斯还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暂行办法涉及的方面比较全,但是不够具体,几乎每个规定都可以更细化一些,譬如针对炒作信用的行为,如果是公司炒作,该如何处理?如果是个人炒作行为,又该如何处理,适用什么法律?再譬如,网络广告如何进行监管,网络退货分哪些情况,每种情况的责任界定、损失承担等,都需要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