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情况综述
2008年以来,中央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迅速行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顺利实施。
2008年11月,经中央批准,成立了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为成员单位的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20余个中央部门普遍会同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成立了监督检查领导机构,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下达投资计划、投资预算、拨付资金和项目实施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及时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绝大多数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派出专项检查组对省直有关部门和所属市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初步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监督检查体系,把监督检查工作层层落实到了部门、单位和个人,有力地保证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
2008年11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等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紧急落实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工作方案》、《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对各省区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使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也印发通知或制定相关制度,要求所属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区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为管理使用新增中央投资和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按照中央的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组建了24个中央检查组。
各检查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对重大项目投资方向、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土地环保审批及招标投标准备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督促各省区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迅速把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转发或分解到市、县及项目单位,并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检查中没有发现将中央投资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的情况。
一些省区市也派出专项检查组,对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和本地区确定的新增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实践证明,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在一些地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已初步显现。中央关于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决策十分及时、有效,对于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迅速下达中央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投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完善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