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合同,只有送货单欠款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就可以起诉,书面合同只是证据之一。
第一、送货单、发票有明确的送货人、收货人,即确定的交易双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就全国权案件而言,应当提供的材料有:诉状2份、知道张某借其钱的证人书面证言两份、仝国权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原告作为债权人,如果按照买卖合同纠纷提出履行合同,支付货款的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就需要提供债所依据的合同合法有效,债权明确,且其诉讼行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材料。原告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证明责任仅此而已。只要完成了上述举证责任,法院就应该依法支持其请求。
而票据纠纷,因票据的时效性、流通性和票据欺诈违法行为的多样性,当事人必须向法庭提供涉讼票据,以表明票据种类、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日期、付款地点、收款人名称、出票地点、背书人等。同时,持票人还需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合法性。另外,按照《票据法》规定,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只有在付款请求被拒绝或者法定情形出现时,追索权才可以行使。因此,持票人还应向法庭提供付款请求权被拒绝或人民法院的公示催告文书及除权判决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