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 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 现金的应在“支付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支付金额。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 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 上划去“转账”字样,不定额银行本票用压数机印压出票金额,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 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3)收款人接受银行本票后,要审查以下内容:
④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不定额银行本票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出票金额,并 与大写出票金额一致;
⑤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 载人签章证明。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被背书人。
(2)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 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本 人的身份证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