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XXX协议》(以下简称为“原协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提前终止原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2、 双方一致确认,就原协议终止,互不产生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存在关于新三板股份改制、新三板挂牌等相关合作和财务顾问关系。
2、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可另行聘任其他任何公司或
机构担任与乙方在“原协议”中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甲方无需履行“原协议”并无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3、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仍可与XXXX律师事务所、
4、 协议提前终止后,甲乙双方签订的《XXXX保密协议》中第3、4、5、6条仍需严格遵照执行。
1、 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万
元)已涵盖在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日之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全部费用。
2、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改制财务顾问费用、新三板推荐挂牌费用等其他费用)
1、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