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审查,我们对资产回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几个等级:
对于主体存续,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良好,抵押合法有效,抵押品估值超过债权本息数额,已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对抵押品的查封债权人位于第一序列的项目,我们认为资产回收的可能性很大;
对于对于主体存续,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一般,抵押合法有效,但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查封,或已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对抵押品的查封为轮候查封的项目,我们认为资产回收的可能性较大;
对于主体存续,债务人已停止经营或经营状况很差,目前未查到借款人和担保人有效财产,或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中止的项目,我们认为资产回收的可能性较小;
对于主体营业执照已被注销或吊销,财产已被转移并无法查到债务人的其他有效资产,或债务人正处于破产程序,按照清算方案一般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的项目,我们认为资产回收的可能性很小。
对于金融不良资产收购项目,还需考虑到处置时间的因素。例如某房地产项目,目前已进入执行阶段,债权人的抵押权已经法院判决确认,尽管存在其他债权人,但经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其价值远远超出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本息。本案的难点在于,该项目为商业用房,一部分已经出售,小业主分布与各个楼层,拒不转让。而意向性的买家多为大型商场,需要进行整体布局,这种情况使大部分买家望而却步,处置的时间遥遥无期。时间的不确定严重影响到不良资产处置的资金成本估算,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