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的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决涉及华东、华南、华北、华西四个地区的多个省市,涉及的产品包括奥多比公司的Photoshop系列软件、微软公司的操作系统Windows和办公软件Office 系列、奥腾(Altium)公司的Protel软件、参数科技(PTC)公司的Pro/E软件、欧特克公司的AutoCAD软件以及西门子公司的UG NX等绘图和工程设计软件。这些被处罚的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复制并使用著作权人的软件,造成了不良影响,干扰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而这些行政处罚与司法裁决充分表明了各地政府在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进程中,在正面引导和积极教育当地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同时,也加强了执法力度,对继续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坚持教育和执法“两手抓”。
一年来,全国各地大力查处和打击非法使用未经授权的计算机软件的典型案例有:
– 2007年12 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江苏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做出判决:美而光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同时赔偿软件权利人欧特克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4,400元、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此外,江苏省版权局经过数次审查和听证,对该公司商业使用盗版计算机软件处以80万元的行政罚款, 并勒令其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软件,成为目前国内对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开出的最高罚单。
– 2008年1月,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在接到投诉后对深圳某电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工程部的多台计算机上,安装了未经授权的奥多比公司的Adobe Acrobat软件,微软公司的Windows、Office 软件和奥腾公司的Protel等软件。在依法进行了两次行政听证程序后,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0万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侵权盗版软件。这是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首次依法对当地非法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 2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的投诉对北京某科技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非法安装和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奥多比公司的 Photoshop软件和PTC公司的Pro/E软件。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此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15,000 元人民币罚款。
– 9月,广东省版权局对广东某玻璃有限公司商业使用盗版微软Windows、Office软件处以3万元的行政罚款,并勒令其立即删除未经授权的软件。
– 10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授权非法安装使用多家软件公司计算机软件案做出终审裁定,准许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撤诉,一审法院判决即时生效,欧特美公司最终向微软、参数技术和Autodesk(欧特克)三家软件公司依法赔偿人民币共计110万余元一案,成为迄今我国最终用户非法使用盗版软件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涉外案件中赔偿额最高的案例。此前,在2007年12月,青岛市版权局已对欧特美公司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没收两台复制有侵权软件的兼容主机。
– 11月,广州市萝岗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区版权、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对其辖区内广州某公司进行了行政检查,在抽查中10套未经授权的微软Windows、Office软件被发现未经授权使用。之后,萝岗区版权局对该公司处以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正版化。
– 11月,重庆市版权局在对其辖区内的重庆某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某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微软Windows、Office软件,Windows Server Cal、Sql server 等盗版软件分别进行了人民币各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两家公司进行了正版化。
国家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专家组的成员、中国软件联盟的常务副理事长邹忭表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是我国政府加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改善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事实证明,正版化有利于实现软件企业和用户的共同成长,和谐共赢。我们也应看到,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使用盗版软件是保证顺利推进正版化工作的必要手段。执法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法院依法判决一些企业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行动既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软件知识产权、打击盗版的决心,同时也是对广大企业用户的法制教育。企业用户使用盗版软件,不但侵害了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也将对其自身造成严重后果。”
2009年,随着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各种有力措施的实施,我们将会看到越来越多且力度更大的执法行动在各地逐步展开,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非法使用盗版软件的企业应该认识到使用盗版给企业带来的种种风险,尽快实施软件正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