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国防专利的具体概念指的是发明专利的创造人或者具有这类专利权利的受让人对于有关于国防事项的发明还有创造,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的期限以内将依法的享有独自占据还有实施专利的权利,而这样的一种权利是作为一种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而且其涉及到的特殊领域也使国防专利在各种的专利保护中具有了特殊的地位。
(二)在我们国家的各种专利之中国防专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国防专利代表的是我们国家衡量国防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在关于国防专利的保护期限上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保护期限为二十年,而保护期限的计算时间是从申请专利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既然有国防专利的存在,那么自然就有这样的一个拥有专利的主体,也就是通常上来说的国防专利权的拥有人,这样的一类群体在依法享有国防专利权的同时,也要依法的承担起国防专利的相应的义务,至于具体的专利主体有自然人也有单位。
(三)国防专利作为的是一种发明专利存在的,自然有有其保护的具体规则,以确保国防专利的国防保密性质,还要方便这项发明的推广应用,发挥国防专利应有的作用推动国家的发展,为此我们国家还针对国防专利专门的设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包含在国家的专利法规之中。国防专利因为涉及到国防的安全利益,并且对于国家的国防建设还具有一定的潜在作用,因此它是一种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 国防专利的授权机构于一般的发明专利的授权机构不同,它是经过国家专门设立的国防专利机构来对国防专利进行受理还有国防专利的审查和申请的,通过了这类专门的国防专利机构认证之后,将会由国务院的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国防专利的授权。
(四)但是还有不得申请国防专利的情况存在,那就是发明在涉及了国防的利益还有对国防建设具有潜在作用的条件下,被确定为绝密级别的国家秘密,那么这样的发明将会做为国家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所以不能申请国防专利。而且在对国防专利进行变更密级还有解密等操作时,可以通过国家设立的国防专利的管理机构来决定,但如果是国家秘密级别的国防专利,那么就需要向上级部门机关请示,在上级机关的同意下才能进行决定。
(五)国防专利既然也是发明专利的一种,那么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需要向国防专利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还有批准才能进行,而且转让的范围只能是向中国的单位还有个人,以确保国家的秘密不会向外泄露,所以关于国防专利的转让是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转让的,并且也是禁止向国内的外国人或者是外国机构转让国防专利的。需要对拥有的国防专利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管理的,代理机构应该是国防专利管理机构认定的代理机构,并且代理结构还要承担起关于国防专利的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