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观点是不是和国家倡导的“知识产权战略”相左?或者说,这样的观点完全和以往所涉及的“技术型”专利战略大相径庭。的确,很长一段时间,我们更多的是在谈论企业如何部署进攻性专利战略,如何实施防御性战略;或者我们总在谈论的是如何申请专利,如何保护专利,如何真正将专利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甚至结合各种企业的实践经验,我们更将进攻性战略和防御性战略理论相结合,配合申请专利的各种策略,整合出更加立体的专利战略细则。
作为专利信息应用领域的一员,甫一听到老师的观点,笔者脑海中也闪过颇多疑问。但是仔细推敲——“因地制宜”,利用专利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制定企业适宜的策略,其实不正是提供专利信息服务遵循的原则?
针对规模较小、人员和资金较少、技术实力比较薄弱、企业产值较少的小型企业而言,如何利用“专利战略”指导工作?这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专利策略?作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的供应商,如何为这样的企业服务?
老师举了一个“磁力小黑板”的例子。小小的一块磁力黑板,非常简单的原理,几乎没有技术含量,就是这样的一个产品,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一个乡镇企业赢得了上千万元的收益。甚至跟风而至进行模仿的近百家小厂也没有一家亏损。与之产生鲜明对比的是那个时代名噪一时的某学习机。技术水平的天壤之别显然没有影响到产品的市场占领率,也许影响人们购买的还有与那个年代不相符的超前消费理念。研发了学习机的企业最后不得不转而开发其他新产品。
论技术水平,两个企业如云泥之别。但是什么给了一个小企业发展的机会?是先进的技术成果吗?显然不是。是市场,是准确的产品定位,赋予了这样一个市场竞争中本来居于弱势地位的企业以生命力。
再和大家分享一个老师举的实例:一家拥有较强技术能力的企业,苦于资金问题无法购买某大型跨国企业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技术。而依据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丰厚的资金回报。这样的客观条件促使企业将目光转向了相关领域的技术文献。终于,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前苏联的教科书中发现了类似的产品结构示意图,同时在其他国家的失效专利中发现了类似的构思。那么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这样的专利是无效的。于是企业向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的无效请求,同时为产品的投产积极准备。最终国内的企业成功无效掉跨国企业的专利,产品也适时推向市场,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我们不禁会考虑:支撑企业最终赢得胜利的是什么?雄厚的资金力量还是领先的研发成果?都不是。在这样一场势力悬殊的博弈中,为国内企业赢得最后胜利的关键是对专利制度特点和功能的熟练应用。企业这时所获得的客观成果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效果是等同的。
从这个角度我们看到专利战略的最本质任务就是花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市场效益。
其实“已少取多”、“以无胜有”的专利战略思想并不仅仅在国内被应用,在国外也同样被巧妙地运用。六、七十年代日本的工业水平和我国目前的地位相当。面对技术发达的欧美国家,日本政府鼓励企业推行知识产权“跟进策略”——一件外国公司申请了专利的产品的全部周边产品全部被日本企业申请了专利。你申请自行车的专利,我把自行车座位、支架、脚蹬、车铃、车灯等一切与之相关的都申请专利。如果你想生产自行车,就无法跨越我的专利。想投入生产你就要找我实施专利的交叉许可。在国家政策的激励之下,日本的企业不断采用这样的方式跟进世界最先进的技术,量变的积累最终产生了质的飞跃,到了80年代,日本成为居于世界第二梯队的经济实体。之后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又进行了调整,不断激励国内企业以高附加值的技术输出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小型企业而言,让企业不花钱、少花钱、能挣钱就是第一要务,然后才是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规则赋予我们的权利,用最少的代价获取最大收益。
老师的理论高屋建瓴,对于实例的分析讲解丝丝入扣、合情合理。笔者不由得联系到所从事的专利信息服务当中。我们一直在强调市场,强调服务对象,强调服务效果,然而实际的工作中,为大型企业提供专业的数据库,通过我们的分析系统提供给客户有效地战略决策建议,使用我们的专利预警机制为客户避免损失显然是更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以科技兴国作为最终目标,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不断推进,完善专利信息服务结构,不但为国家产业结构中居于支撑地位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也为中小企业提供方向性咨询服务,将专利信息服务做成一个可成百年大计的事业,会有更多的人受益其中。(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