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无法定赔偿标准,但权的侵权有其特殊性,不象侵犯财产、人身权那样易于确定,侵犯权的证据较难取证,权人为确定损失赔偿数额要花费大量精力、物力取证、调查,法院为确定赔偿额也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所以有必要确定一个法定赔偿标准,即由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权造成损害的赔偿数额,明确规定实施了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是多少。
尽早出台法定赔偿标准,对法定赔偿标准可综合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时间长短、侵权行为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侵权产品的数量,所侵害的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一个法定赔偿数额。
在采用上述六种方法计算财产损失时,确定赔偿数额时还应考虑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权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因侵权人产品的无序竞争而造成产品价格下跌的损失,以及因侵权产品粗制滥造使产品的声誉受损而引起的其他损失。
因侵权而引发的诉讼活动的各项支出也应计算在权人的损失内,应由侵权人负责赔偿。
另外,我们还应考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我国在的侵权案中也适用了精神损害赔偿,如对假冒他人署名美术作品而引起的侵权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函中表示:“赔偿损失的范围和数额,应根据原告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全部实际损失,以及本案的综合情况予以确定”。与同属于的也应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全部赔偿原则,也称全面赔偿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其行为造成的财产的实际损失和精神利益的实际损害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