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金枫酿酒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白牛路70号。 法定代表人汪建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潘军,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徐智达,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绍兴白塔酿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县陶堰镇渡里村(浔阳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林,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天培,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陆伟民,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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