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原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刘俐、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雷蕾、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著名作曲家林海等出席了本次交接仪式。
交接仪式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兼总干事屈景明交付了2012年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报告记录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2年全年播放的7000多小时音乐作品的使用情况,包括每首作品的使用时长、作词、作曲等版权信息。这是我国广播行业第一次向音著协交付详实、准确的音乐作品使用报告。
本次交接仪式是对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下称“《付酬办法》”)的进一步落实。《付酬办法》明确规定:广播组织使用音乐作品,除向著作权管理组织支付报酬(即著作权使用费)外,还有提供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义务。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是广播组织对其音乐作品具体使用情况的客观真实记录,它既是广播组织进行版权数据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向音乐著作权人进行使用费分配的直接依据。
为提供音乐作品使用报告,广播组织需要对全频率全年播放的音乐作品名称、作者、使用时长等版权信息作精准统计,其难度是巨大的。对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度重视,在充分参考音著协分配规则的基础上,组织多方技术力量,全力攻克技术难关,经过一年的研发,在国内广播行业首先采用先进的音频数字水印技术,创建了媒体内容和版权管理系统,提供出了较为准确、全面的音乐作品使用报告。音著协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2年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质量表示肯定,认为完全可以据此报告向相关音乐著作权人进行使用费的分配。
交接仪式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王求表示,提交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通过技术手段解决版权问题的成功尝试,也是我国广播行业版权管理水平整体提升的重要标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以此为契机,不断优化媒体内容和版权管理系统,完善系统“计时”统计功能,向音著协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提供更加详实、准确的作品使用报告,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指出,“尊重音乐,保护版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准确提供就是对这一理念的最好践行。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准确提供,即便在版权整体管理水平较为发达的国家也不是容易的事,本次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交接,既体现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尊重,也充分说明通过广播组织和音著协在版权保护和文化发展方面的携手合作,完全可以高效率地将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实处。
原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刘俐表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率先提交音乐作品使用报告,将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落到了实处,是我国音乐著作权保护进程中的一件大事。音乐作品使用报告的提供是基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首创的媒体内容和版权管理系统,通过这一系统,版权管理更加便捷高效,这也充分反映出我国广播行业版权管理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
音乐作者的代表著名作曲家林海表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提交音乐作品使用报告是落实维护音乐作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举措,能够极大的促进音乐作者创作的积极性,鼓励音乐作者创作出更多符合社会需求的优秀作品,对构建音乐作者与社会各群体的和谐互动关系非常重要。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主席雷蕾表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版权管理和保护方面所做出的巨大努力,为全行业树立了认真履行版权作品信息统计职责、按约提供音乐作品使用报告、守法合规运营的良好榜样,相信本次音乐作品使用报告交接仪式对于提升国内其他广播组织版权管理和保护水平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
引用法条
[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