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在1991年开始实施、2004年进行修订,迄今已有近10年时间。因管理体制未理顺、监管缺乏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和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酒类市场秩序的行为缺乏有效法律制裁等原因,该条例已不适应四川省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要求。为通过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有力促进酒类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今年全省“两会”上,宜宾市代表团向省人大提交了关于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议案,顺利促成《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2013年立法计划。
座谈会上,彭渝说,《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调研第一站来到宜宾说明宜宾在四川酒类行业的重要地位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宜宾酒类行业的高度重视。此次立法调研来到宜宾就是希望听取宜宾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按照科学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如实反映酒类行业发展的新变化、新需求,为修订工作做足、做好准备工作,为四川的酒类产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徐进说,酒类食品作为宜宾的“一号产业”,在全省、全国白酒业都具有较高的地位和较大的影响力。今年,宜宾努力克服宏观政策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确定了构建“三大中心、六大基地”的产业发展定位,多措并举地稳定白酒产业发展,整个行业呈现出“总体稳定、增速放缓”的发展态势。
徐进从宜宾酒类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酒类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现行酒类生产流通许可证制度的主要问题和改革建议、酒类产品生产和流通在食品安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宜宾品牌酒和原酒生产流通状况等五个方面,就立法修订提出多条针对性强的建议和意见。他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能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大对白酒产业发展的保护和扶持力度;明确白酒产品检测标准,加大违法成本;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原酒生产企业生产瓶装酒,支持白酒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通过生产和流通两方面立法保障酒类食品安全;将品牌酒与原酒生产流通分别管理,重在品牌酒管理,管理制度设计重在品牌保护,促进名优白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建议,科学规划全省白酒产业布局;统一白酒生产标准;搞好白酒生产和流通关键环节的把关工作;排除小酒厂生产的安全隐患;加大白酒地理标识的保护;对名优酒要有明确保护举措;大力发展白酒循环经济;明确重处重罚的思路,出台有关处罚条款。
宜宾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杜紫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崇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洪浪,市政协副主席王力平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五粮液集团、高洲酒业、叙府酒业、红楼梦酒业等12家酒企负责人,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的修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