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你今年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建议是,四川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请您谈谈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必要性。
王海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底,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相继成立运行。我们提出在四川成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是结合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驱动发展需要。
首先,四川具有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客观需要。四川已经进入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的发展新阶段,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步伐正在加快。从创新基地、科技人才、科研机构、创新企业等指标来看,四川均保持西部首位的水平。创新创造成果越来越多,各类创新主体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其次,成都具备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优势条件。成都作为四川的核心城市,在科技优势方面,集聚了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高层次创新创业基地和平台,集聚了四川大多数科教创新资源和一大批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形成了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各类知识产权成果不断涌现。目前,西部唯一的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落户在成都,西部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落户在成都高新区。成都市提出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并表达了争取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强烈愿望。在成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有客观现实需要,有创新发展的典型意义,对西部地区发展有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
再次,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院有良好的审判工作基础。近年来,四川各类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诉求大量增多,反映到司法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连年大幅上升,新类型案件、复杂案件不断增多,社会影响、市场影响明显扩大。2013年至2015年,四川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530件,同比增长83.13%。而且知识产权案件收案年均增速非常快,
2015年,四川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196件,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较多的省份之一,其中成都两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49件。
同时,四川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因此,在成都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