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外商的贩假行为并没有因此得到遏制。今年4月26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瑞典籍商人SALEH ZOHER HASHIM因购买2万条价值200万元的“万宝路”牌卷烟而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起案件也成为浙江省查获的首例来自发达国家的外商侵权案。该案刚过3个月,7月份义乌海关和当地机关又查获了一起外籍人员知假买假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查获假冒品牌服装8580套(件),外籍犯罪嫌疑人8月27日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在全国海关还尚属首次。
为何义乌屡屡发生外商侵权案件?义乌海关副关长邵洪斌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原委。“义乌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交易市场,每天有大量的货物出口,加上每个标箱小商品种类繁多,这就使得一些外商带着侥幸心态前来闯关。”据了解,仅今年上半年义乌海关月均监管小商品出口集装箱4.65万箱,平均每天1550个标箱,部分外商便在其中做起了手脚。
另一方面,众多货代公司为能够在义乌竞争激烈的货代市场生存下去,便对一些外商侵权货物予以代理。“义乌正式注册的货代公司仅100多家,但实际从事出口货代业务的公司和个人超过3000多个。”义乌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资深货代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再加上很多报关行因人手不够只对报关单据进行审查却不去现场看货,这就给侵权货物提供了可趁之机。”
据邵洪斌介绍,意图将侵权货物从义乌关口运出的外商大部分来自发展中国家,主要集中在中东、非洲、南亚等地,发生侵权行为的商品主要是日用品类。“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现在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比较薄弱,而发达国家已形成一套完善的保护措施,侵权商品很难生存。”
义乌频繁发生的侵权案件多有外商参与,但让执法部门无奈的很他们很难抓到涉案当事人。
“案件多数是在仓储、运输、出口等物流环节后被发现,待查处时外商多数已经出境。再加上商贸活动流动性大,行政执法部门控制涉外人员手段所限和调查取证能力等原因,造成外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成案率一直不高。”义乌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钧琪告诉记者,为解决这个问题,2009年他们牵头义乌公安、工商、海关等知识产权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协作的若干意见》。
记者看到这份《意见》规定,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发现涉嫌侵权犯罪线索后,须在7日内将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并同时通报检察院备案。对涉嫌重大犯罪线索和涉及外国人犯罪线索,更是要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通过这个意见推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实现‘无缝对接’,增强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杨钧琪说。
在义乌各部门合力查处侵权案件的同时,义乌海关作为商品出口最后一道“守卫者”则加强了对侵权检验“桥头堡”报关行的管理。
“按照出口流程,报关行要对货代公司的单据进行初步审查,如有侵权商品出口,原则上可以查出来。”邵洪斌告诉记者,但现实中很多报关行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很少前去验货,所以必须通过一些措施提高他们的意识。
邵洪斌介绍,他们首先会经常组织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其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把报关行分为AA、A、B、C、D五个等级进行分类管理。“按照规定,报关行一年内被查出所代理货物中涉及侵权问题达3次的,管理级别将调整到C类,海关对其实施重点查验。查出同类问题达4次的,管理级别将降为D类,实施100%查验。”而在登记管理制度上,义乌海关还推出了积分管理制度,按照所查获侵权货物价值的高低扣除代理报关行对应分数,每月一评,积分靠后的报关行将受到高查验率的严格监管。
“如果管理等级被降到D级就意味着要关门大吉了,我们可不愿意为了货代侵权货物而自毁前途。”义乌大中报关行业务主管刘东坦言到,为降解侵权压力,他们现在对货代公司也提出严格要求,决不代理侵权货物。“今年年初我们一口气便断绝了与10多家货代公司的合作,他们均被查出有代理侵权货物行为。”
而对于义乌近期屡屡发生外国人侵权案件,一些长期在义乌经商的外商表示无奈。“义乌每年都有几十万的境外商人前来采购,一定会有部分人想通过不正规的采购渠道获取暴利,这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来自印度加尔各答的ARIF告诉记者,6年前他们兄弟4个就在义乌开了外贸公司,主要帮助南亚商人采购商品,也曾遇到要求订做假冒产品的客户,但均被他们拒绝。“我们能做的只是管好自己不出现侵权行为,对于其他人也是无能为力,毕竟每个国家的环境都不一样。”(中新网 张茵 董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