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美国最有声望的生物学奖项,拉斯克医学奖一直被业内誉为“美国诺贝尔奖”。评审委员会将2011年度临床医学研究奖颁发给了这位中国科学家,以表彰她在研发抗击疟疾药物方面作出的贡献。拉斯克基金会在获奖人介绍中这样评价说:“屠呦呦领导的团队,将一种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转化为今天最强有力的抗疟疾药。已有数亿人因此受益,未来这一数字还会不断增长。”对此,屠呦呦坦言:“这是属于中医药集体发掘的一个成功范例,是中国科学事业、中医中药走向世界的一个荣誉。”
中医科学院前院长曹洪欣表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又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中医药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丰富的经验,中医药走向世界已是历史必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中医药的知识产权工作及其继承与创新,尤为重要。
“传统知识正成为一些发达国家争夺的资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人士指出。据介绍,日本一家公司就加味逍遥散、当归芍药汤、芍药甘草汤、桂枝茯苓丸治疗溃疡性结肠炎,在美国提交专利申请并授权,这就意味着,如果我国这些中成药出口到美国,很可能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六神丸”是我国很常见的一味中成药,但国外某公司对其稍加改造和包装后,生产出著名的“救心丸”,在国际市场上每年销售额高达6亿至7亿美元;一韩国人把传统中药牛黄清心丸进行剂型改造,向我国提交了牛黄清心微胶囊的专利申请。
如何为中医药传统知识撑起保护伞?西安交大人文学院副院长马治国认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中需要重点保护的,应该是具有相当科学和商业价值的部分,比如中药资源及相关技术、中医方剂及诊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对此,相关专家指出,可以利用商标保护国内、国际知名中医药产品,利用地理标志保护道地药材,利用专利保护中医药新产品和新方法等。
为加强中医药事业的知识产权保护,2009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加强中医药法制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进中医药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完善中医药专利审查标准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逐步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加强中药道地药材原产地保护工作,将道地药材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专家表示,推进中医药的自主创新,必须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没有继承就不能保持中医药优势与特色,没有创新中医药发展就失去原动力。
山东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自主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思维创新、产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组织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营销创新、文化创新等。山东步长在创业发展过程中,始终把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灵魂,不断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对此,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缺乏自主创新,必将被市场淘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们才能占据主动地位处变不惊。因此,一方面,国家应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也应加强忧患意识,对自主创新的重要性进行重新定位,给予高度重视,使之成为企业发展的灵魂和源动力。
曹洪欣说,既保持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又能有效利用现代科学成果一直是中医药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因此,在推进自主创新的过程中,坚持主体发展,把握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创新方向是关键。要强化以中医药为主体的发展意识,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知识产权报记者李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