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网站运营的业内人士焦先生对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说,只要用百十元钱在网上注册一个域名,网络空间租用费用、网站设计开发等费用加在一起,整个盗版文学网站的建设成本仅数万元。
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介绍,目前盗版网站已成“星火燎原”之势,并通过盗版热门文章提高浏览量来吸引广告商投入获利。来自易观国际的调查也表明,国内1400多家电子网站当中真正拥有版权的只有4.3%。
为了防盗版,一些文学网站采取技术手段让盗版者无法直接粘贴,但也难不倒他们--请几十个人打字录入,打出来后,有人专门分发出去,卖给盗版网站。“传播速度非常快,一篇新小说放上去没多久,就传的到处都是。”陈明峰苦恼地说。
业内人士表示,搜索引擎事实上甚至成为盗版产业链的领头人和黏结者。一方面对盗版网站不加任何标注、提示,不进行积极的屏蔽与删除,另一方面通过竞价排名、广告联盟等业务,促使中小型网站竞相为了流量和点击率,不惜盗版人气作品。
陈明峰表示,搜索引擎还通过操纵排行榜结果,让正版链接通过付费形式才得以展现。“有些作品甚至在前三页看不到正版链接。”陈明峰说,“搜索引擎在盗版活动中丧失了技术中立原则,毫无客观性、公正性可言。”
侯小强给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摆了几个数据:起点中文网最受欢迎的10部小说在搜索引擎上被盗版的次数平均每部为800万次。其中,小说《斗破苍穹》甚至有2000多万个盗版链接。粗略估算,百度盗版给盛大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
“关了百度,中国从此无盗版?”徐继业否认了“利益链”之说,“百度提供的是第三方搜索平台,一些盗版网站由此发布信息,网站的接入审核权限不应该在百度。”
网民“灯未央”在微博中表示:“平心而论,作为一项互联网应用产品,百度文库设立伊始并非就是邪恶的。但是,百度文库的 共享 尺度无疑需要慎之又慎,当共享建立在侵权基础上时,再出色的互联网应用产品都会变得黯然失色。”
网络文学起自草根,经过资本扶植与自身发展,呈现良好的产业前景,尤其是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学的赢利模式从单一付费阅读扩展到前景更远大的版权运作,但是盗版的困扰,给网络文学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朱国华表示,相关行业主导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他认为,互联网协会等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行业保护体系。
朱国华建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他表示,我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任何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大公司一定是赢在战略上,而且是与合作伙伴共赢,这是智慧与责任的结合。”网民“禅修养心”说。
新浪微博“张比滚”说,中国的盗版问题是应该要解决一下,虽然网民从中获利不少,但即使不用道德的名义,这也不是好事
“诉讼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盗版问题。就算一个诉讼结束了,目前中国互联网 盗版僵局 依然无法打破。”徐继业说,可以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尊重版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拓展新的盈利模式,比如,几种经营模式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可以坐下来谈合作,而不是彼此互相攻击和指责。互联网公司可以共同开发出版权使用管理机制,根据文档下载的总次数来作为利益分配的基础。
李锦飞表示,百度正在探索有益于电子书行业长远发展的模式。“一方面能让用户免费阅读,另一方面也要创新收益方式,将收益回馈给作者,形成作者和读者健康的生态利益链。”
“如果书不卖那么贵,如果图书馆书多、全、完整、服务好,如果有一定的优秀免费电子书,如果有免费社会公共资料,如果少些垃圾小说,你爱怎么封杀都行。”对于网络盗版为何屡禁不止时,新浪微博“青蹄子”这样说。
天涯网友说,在版权保护和廉价阅读之间找寻平衡点,成为网络文学健康可持续生存的“折中办法”。
上海市版权局版权执法处薛处长说,尽管互联网是作品发布载体的新生事物,但与图书、音像品等并无本质不同,同样不能盗取他人的智力“成果”,同样应在法律的框架下“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也应在商业模式、经营方式上不断创新。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版权局官员24日回应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说,为避免类似“3Q大战”事件的再次发生,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已在开展深度调研,力争维护互联网市场的健康发展。
尽管如此,百度引发的“网络盗版门”争议远未停止,新华社“中国网事”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