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是指隔离观察时,看到在后商标会立刻联想到在前驰名商标,进而把在前驰名商标与在后商标项下商品联系在一起的行为。联想与混淆有三种关系:第一、只有联想没有混淆,如看到猴不闻包子、猫不吃包子,联想到狗不理包子,并把狗不理商标与猴不闻商标、猫不吃商标项下的商品联系在一起,但消费者很清楚三者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系,事实上他们之间确实没有任何关系,因而只有联想没有混淆。第二、只有混淆没有联想,如天津“大湖”果汁饮料十分畅销,于是引来天津丽雅日用化工厂模仿其包装、装潢销售水果精华果王洗发露,导致消费者误买误饮的事件。第三、因联想而产生的混淆。如前文夏奈尔案。因联想造成的损害有以下三种情形:
1、淡化,淡化是一个逐渐稀释和冲淡的过程。如看到“可口可乐”商标联想到碳酸饮料,看到“诺基亚” 商标联想到手机,显而易见,这些驰名商标与其项下商品在思想上的关联性是惟一和直接的,如果放任“诺基亚” 商标用在手机以外的商品上,如:“诺基亚”衣服,“诺基亚”鞋子,“诺基亚”轿车,“诺基亚”啤酒,“诺基亚”地板等等。长此以往,当我们再看到“诺基亚” 商标时就不仅仅想到手机,还会想到“诺基亚”衣服,“诺基亚”鞋子,“诺基亚”轿车,“诺基亚”啤酒,“诺基亚”地板等等。这将不可避免的破坏“诺基亚” 商标与手机在思想上惟一和直接的关联性。正如蜜蜂螫人一次,不会致命,但长此以往,也会危及人的生存。[16]
2、丑化,丑化是因为过火的滑稽模仿和文字游戏对驰名商标造成的损害。如:那里有生活,那里有百威(bud);那里有生活,那里有臭虫(bug)。Enjoy coca-cola(可口可乐); enjoy cocaine(可卡因)。联想使可口可乐、百威等驰名商标与可卡因毒品和令人讨厌的臭虫不正当联系在一起,破坏驰名商标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3、退化,退化是指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放任社会公众把其商标与其项下的商品等同使用,从而导致驰名商标退化成其项下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丧失显著性,最后被依法撤消。商标的使用应该是正距离使用而不是零距离的,否则,也会割裂商标与其项下的商品在思想上的关联性,破坏其区分功能。如“吉普”开始是驰名商标,其与其项下商品越野车在思想上的关联性惟一和直接的。当越野车的销售商和消费者把“吉普”与越野车等同使用而“吉普”商标的所有者置之不理时,慢慢地“吉普”沦为越野车的代名词,丧失显著性。“氟里昂”也曾是驰名商标,现沦为氟制冷剂的通用名称。
总之,商标法既保护注册商标又保护其项下的注册商品,但其最终目的并非仅仅保护注册商标及注册商品,而是通过保护注册商标及注册商品来保护注册商标与其项下的注册商品在思想上的关联性,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而这种思想上的关联性是运用假冒、混淆、联想理论认定商标侵权的理论前提,不搞清这点,我们在认定商标侵权时往往陷入迷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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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郭庆存著: 知识产权法 [M]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版, 第449页。
[10]刘春田主编: 中国知识产权评论 [M] 第一卷 谢铭洋 智慧财产权之概念与法律体系 [J] 商务印书馆2002版 第150页。
[11] 刘春田:商标与商标权评析 [J ] 自知识产权研究网发布时间:2004-10-18。
[13] 黄晖著: 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M] 法律出版2001年版, 第85-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