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竞争对手、橡胶业巨头富莱克斯公司针对圣奥的337调查目标没能实现,这意味着今后所有圣奥生产的中间体4-ADPA,以及由4-ADPA制成的防老剂6PPD对美国的出口不再受到排除令和禁止令的限制。
圣奥是我国飞速发展的民营石油化工企业之一,目前拥有超过50%的国内市场份额,并与米其林、倍耐力、横滨、韩泰、锦湖等世界主要轮胎公司建立了业务关系,其橡胶防老剂产品出口日韩、欧美、中东及东南亚的30余个国家和地区。
橡胶防老剂是制造轮胎、胶鞋等橡胶产品不可缺少的化学助剂,其主要作用是防止橡胶老化。据圣奥工程师介绍,该公司经过5年的实验和改进,于1999年成功地开发出RT培司连续催化氢化新工艺,并应用于橡胶防老剂
该技术于2003年实现产业化,使防老剂6PPD和IPPD生产成本大幅度下降,污染接近零排放,极大地推进了橡胶防老剂的清洁生产进程。该工艺技术彻底改变了传统工艺路线,“大大增强了国产子午胎与进口轮胎相抗衡的能力,并为国产子午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奠定了基础。”该工程师说,研发至今,RT培司工艺先后取得了11项国内和世界专利,并获得了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然而,这一技术的成功引起了国际橡胶巨头富莱克斯公司的注意。就在国家科技进步奖评选之前,富莱克斯公司致函我国有关部委,控诉圣奥的产品侵犯了其拥有的538等三项专利,不能评奖。
但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随后出具证明,美国富莱克斯公司在中国并没有申请专利,同时评委专家认为,圣奥的工艺技术不同于富莱克斯公司的工艺,因此圣奥依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富莱克斯的“挑衅”并非没有先兆。早在2003年5月,富莱克斯公司曾以同样的理由起诉使用圣奥产品的韩国锦湖化学公司,理由是该公司从圣奥购买的防老剂中间体4-氨基二苯胺的生产工艺侵犯了富莱克斯公司在韩国的专利。
圣奥作为涉嫌侵权的另一方虽然没有被起诉,但仍然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其中。关键时刻,圣奥站到了锦湖公司一边,在韩国提出了富莱克斯公司专利无效的诉讼申请。至2004年10月一审结案,韩国法院判定富莱克斯公司败诉,认为其韩国相关专利不具有可实施性,使用圣奥产品的锦湖公司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