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吧,但我们会盯着你。这是美国和欧盟竞争监管者2月13日对谷歌传达的真正信息。去年8月,这家搜索引擎巨头宣布斥资125亿美元收购手机制造商摩托罗拉(微博)移动,后者拥有1.7万项专利和6800项正在申请的专利。美国司法部和欧盟委员会都没有找到阻止这一交易的理由,但他们在对交易放行时采用了谨慎的措辞。
这些监管者之所以会密切关注该交易,原因在于战火已经点燃,而专利则是有力武器。摩托罗拉移动上周在德国的一起官司中获胜,而被告苹果则被迫停止在该国的网上商店出售多款iPhone和iPad。微软(微博)和苹果都对采用谷歌Android操作系统的设备发起了猛攻。作为一个经常受理专利纠纷的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也收到了微软向巴诺书店(Barnes & Noble)的Nook电子阅读器发起的诉讼。按照ITC去年12月做出的有利于苹果的裁决,HTC的多款Android手机也将于今年4月在美国遭禁售。
谷歌之前的实力一直都很弱,这也足以解释它为何愿意豪掷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通过对Android加以保护,将有助于这款操作系统的普及。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Gartner测算,Android去年第四季度已经占到全球智能手机销量的半壁江山。
即便如此,谷歌的这起收购并没有获得欧美监管者的全力支持。由于摩托罗拉移动的很多专利涉及网络通话技术等基本行业标准,因此一旦标准确立,人们几乎就别无选择,只能向其购买专利授权。
从理论上讲,拥有“标准要素”专利的企业可以收取超高专利费,甚至可以拒绝授权或要求法院禁售未获授权的产品。但实际上,他们通常不会这么做。为了将自己的技术应用于标准中,这类企业通常会应国际标准制定机构的要求,将专利以“公平、合理且不带歧视”的条款授权给其他企业。有很多公司都使用其他企业的专利,有时免费,有时要缴纳一定费用,还有的则是通过交叉专利许可协议获得的。但是否符合“公平、合理且不带歧视”的要求,需要由旁观者判断。因此,“标准要素”专利的持有者所收取的专利费可能仍会超出他人所认为的“公平”范畴,并引发敌意。
尽管已经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但美国司法部对谷歌的态度,显然不及对苹果和微软友好。同一天,该机构也批准了已破产加拿大电信设备制造商北电的专利出售交易,这6000多项专利被以苹果和微软为首的财团买走。除此之外,美国司法部还批准苹果购买美国软件公司Novell的专利。美国司法部称,苹果和微软在简短的声明中承诺,不会利用“标准要素”专利打击其他产品,从而打消了有害竞争的担忧。但在谈到谷歌的承诺时,他们却用“不太明确”来描述。
在2月8日发给标准制定组织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的信中,谷歌同样表示,不会通过法律手段打压对手,但前提是,对方要接受它的条款。例如,按照补贴前的价格计算,最高会收取终端产品售价的2.25%作为专利授权费。也就是说,一部500美元的手机可能要支付11.25美元专利费。
欧盟竞争专员华金·阿尔穆尼亚(Joaquín Almunia)已经表达了对滥用“标准要素”专利的担忧:他上月开始对三星(微博)展开反垄断调查,该公司已经在多国向苹果发起禁售诉讼。本周,他还重申了担忧,并指出,批准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并不代表他会认可谷歌今后可能采取的任何行动。谷歌显然明白这一点:阿尔穆尼亚的手下一直在对谷歌滥用搜索市场主导地位一事展开调查。谷歌似乎得到了摩托罗拉移动,但或许尚未真正拥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