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一种感觉在与时俱进和与年俱增,那就是觉得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后来居上,蓄势喷发,“走的是高速公路,坐的是特快列车,奔的是国际标准”,已经走在世界最前列。2010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万件,同比上升32.96%。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经成为法院工作十大亮点之一。我国知识是产权审判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环境。
作为一个知识产权教学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我与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工作息息相通,休戚相关。譬如,案例就是最好的教材之一,诸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前沿问题、尖端问题和疑难问题几乎多是首先在鲜活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中得以凸显,尔后促进和推动法学研究、司法保护和立法修法工作。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我最大和最好的教学科研资料信息库。
经过20来年的积聚,在我国各级法院尤其是京、沪、穗、宁等地法院里荟萃了一批专家型、学者型、的精英法官,在他们主持下的知识产权案件判决书中出现了越来越多上乘之作。据悉,某地法院连续几年评选出的优秀审判法律文书中近半是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而该地法院同期受理案件总数中知识产权案件的数量却只占百分之一、二。我案头积累的许多份知识产权判决书就常令我们师生叹服不已,如此迷离复杂的案情情况,这般错综疑难的法律问题,但洋洋上万言乃至几万字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书高屋建瓴,提纲挈领,条分缕析,言赅词明,在事实的基础上和法律的构架下游刃自如,简直真的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迄今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至少显示了下列三个特点:首先,量大面广,与年俱增。去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万件,较之前年的3.6万件又上升了33%,较之大前年的2.8万件几乎增加翻了番,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在世界上应当都属于前列的。与如此大量的知识产权案件相对应的必然是,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支颇见规模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其次,推陈出新,精益求精。我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早就走出了“理多听西方,案必看美国”的早期学习阶段。一方面,上述巨大数量的知识产权案件给了我们极大的锻炼与提升空间,另一方面,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的形势又驱使我们与发达国家同时遭遇到许多崭新的知识产权纠纷,让大家站在知识产权审判的同一条新起跑线上。我相信,如今站上国际知识产权相关论坛的我国知识产权法官,与那些国际同行也已肯定是棋逢对手。
另外,日臻规范,日渐透明。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的新问题同样层出不穷,新疑难同样纷至沓来,然而常常苦于没有现成的法律规范,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以及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就担当起了及时规范,恰当引导的时代重任。同时,司法审判不但有定纷止争,惩罪罚错的功能,还具有教化公众,引领社会的作用。
历经20余年的磨砺和积聚,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审判工作已经硕果累累,由于知识产权在当代国际关系与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也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审判工作的迫切需求和复杂态势,更显得任重道远。(知识产权报作者陶鑫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