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需要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广东既是知识产权竞争力全国第一,也是知识产权案件纠纷的全国第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9年广东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总量的20.55%,2013年已跃升至29.68%。近年来,360与腾讯的“3Q大战”、苹果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华为与IDC公司的反垄断诉讼等大案要案都在广东审理,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势在必行。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未来的三年内,在广东省内跨区域管辖(除深圳市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一审民事案件;管辖对广州市、区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广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裁判的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很强,先行政诉讼、再民事诉讼,往往要拖个三五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史际春说,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利于专门化,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理水平,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干扰,更加便捷、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徐春建还认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方式,可以保持法院的中立性和超然性,更好地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