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法院系统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共计83,850件,同比2011年上升了44%。其中,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9件,同比上升了8.18%。
官方数据显示,2013年1至5月,全国法院系统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54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6.6%,其中涉外案件504件。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日益显现,经济全球化日益加深与一些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并存,知识产权领域的全球深化和摩擦多发存在。”孔祥俊说。
同时,国内一些高科技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感受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大为增强,相关司法部门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些都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的客观原因。
据孔祥俊介绍,法院审理的大多数有关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既包括商标、专利和著作权领域的民事侵权案件,也包括专利、商标领域的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他说,相关的知识产权涉外案件主要涉及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主要欧盟国家、日本和其他一些国家。
孔祥俊说,近几年来在中国提起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的著名外国公司主要包括:美国的微软公司、苹果公司、通用能源公司、雅培制药公司、法国的米其林集团总公司、轩尼诗公司、德国的宝马公司和日本的本田公司等。
据他介绍,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领域广,新案件类型不断涌现。不但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不正当竞争和技术合同等传统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还包括网络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民间文学艺术、地理标志、企业名称、驰名商标司法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反垄断等新领域知识产权案件。
并且,因国际贸易利益而产生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即涉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案件明显出现,他说。
“这类案件具有更明显的国际贸易利益博弈、跨国知识产权纷争等特点,体现了权利人之间的跨国知识产权竞争和知识产权布局,有时呈现多国关联诉讼、国内外诉讼相互交织和影响的特点。”
孔祥俊也坦然坦言,由于相关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技术事实认定困难,法院在审理相关知识产权案件时面临着现实的挑战。
一方面,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难。随着科技发展,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科学技术事实越来越尖端、前沿,专业技术事实认定困难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涉及生物、化工、医药、电子、通信等高科技领域的案件显得尤为突出。
“由于法院裁判的结果对当事人切身利益影响重大,其中涉及争夺市场的专利、技术秘密和商业标识案件显得尤为突出,所以我们在审理过程中要更加慎重,去注重保护中外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国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些滞后,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要进一步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作用,并研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来审理大量的相关案件,他说。
“我们将要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三种审判保护合力的有效发挥。要细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实现定罪量刑规范化”孔祥俊说。
再有,要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细化操作程序和规则。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管理,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