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企业的登记机关、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等内容);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负责人名单,应包括企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经理、厂长等主要负责人;
4、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应当说明企业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亏损原因以及亏损程度,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无形资产情况、和企业投资的情况;
9、企业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或注册证明,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的验资报告;
10、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
11、企业在金融机构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开户时间、开户金融机构等
12、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3、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4、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对外为其他债务人担保的情况,应当列明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名称、住所、企业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担保的性质、保证期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