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主要债权银行及主要债权人对企业破产的意见,主要债权银行应盖章和给予书面答复。
4、协调小组制订破产预案。破产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会计报表及亏损情况说明 ,债权、债务状况,资产处置方案,职工安置渠道及费用,拟核销呆坏帐准备金数额等。?
6、省(市)协调小组审定批准并向全国领导小组上报破产计划。?
7、国家批准计划后,省(市)协调小组下达破产项目。?
10、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和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人民法院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4)申报债权。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 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在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指定债权人会议主 席。?
17、省协调小组审查初审核定,批准核销呆坏帐准备金。?
19、财政部驻海南专员办审查同意核销材料后,省分行上报总行核销呆坏帐。?
20、破产责任的追究。对企业破产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和审计,依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