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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思维导图

微笑感染人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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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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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管理人的指定中对债权人的地位认识不到位,给予法院过多权力,对破产程序中必需的制约机制的形成造成了重大障碍。应借鉴目前世界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结合破产管理人的基本理念,纠正我国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中的缺陷,彻底取消清算组制度,在管理人的选任上以双轨制取代法院指定的方式,并确立临时管理人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立法。【关键词】破产管理人;选任;债权人;法院 引言: 宣告破产后,债务人变为破产人,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均受到严格限制。破产人对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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