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相助:有的人以同乡、同学、战友、亲戚的名义热情帮忙,主动为人介绍工作,许诺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用费劲就可以找到待遇不错的工作,有意设下圈套,就等人伸脖子往里钻,这是传销组织惯用的伎俩。
高薪诱惑:个别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开出优厚的条件,许诺高薪,但不讲明工作性质和工种,一旦应聘,与招聘时的条件相距十万八千里,极个别黑心私营企业老板甚至胁迫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合伙经营:利用虚假的验资报告注册“皮包”公司,玩“空手套白狼”,骗取求职者与其合资办厂、合伙经商,待资金到手后瞬间蒸发,逃之夭夭。
虚假承诺:招聘时进行虚假宣传,承诺“试用期内收入稳定,试用期满后待遇优厚”等,往往在试用期快满时将人辞退;或者打法律的“擦边球”,故意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屡用这种手段赚取廉价劳动力。
中介欺骗:个别非法中介机构以各种理由收取求职者的中介费,提供子虚乌有的就业岗位,中介费骗到手后翻脸不认人,并对求职者进行威胁、恐吓。
证件抵押:个别用人单位以收取抵押金为由,不交抵押金就用证件进行抵押,强行收取求职者的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对求职者不可缺少的证件,限制人身自由,让人欲罢不能,无法脱身。
针对以上情况,求职者最好做到:一要“借我一双慧眼”,多存一份戒心,认清对方的本来面目,尤其不要轻信那些待遇十分优厚而又要求不高的岗位;二要转变就业观念,对岗位不要过于挑剔,立足从基层做起,从简单的工作做起;三要到政府开设的正规劳动力市场求职,便于获取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可供选择的岗位;四要不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管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资料,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以便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