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25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534fca122c4865ecb5a61b709107638